也是不一样的。反正在路痴眼里,马路永远是陌生的。 而女性路痴患者要比男性多5倍。 多亏苏哲这病还不严重,他的“内置定位系统”还没坏死。不然封华就要劝他别当兵了,赶紧回家呆着去吧,战场对他来说,比别人危险十倍不止。 ...... 空气中的香味已经越来越浓郁,众人已经没心思说话了,也不敢说话,就怕一开口哈喇子流一地,那就尴尬了。 方远看这些人眼睛都冒绿光了,对高壮说道:“开饭。” 气氛一下子就热烈了,封华只觉得一眨眼,刚才围在四周的人就变成了一条整齐的队伍。 高壮拿出了他们队伍里唯一的勺子,一人分了一勺汤,汤锅就见底了,高壮又把之前打好的溪水倒到锅里,继续熬。 他们这一路上偶尔做饭熬汤,都是高壮负责,别看他又高又壮,糙汉子形象,人家实际上是个厨房小能手,据说什么菜都会做。(仅限于他吃过的。)可惜他们没条件验证,唯一验证过的就是野菜汤。 还别说,不难吃。而今天这个鸡汤,绝对是他们人生中喝过的最鲜美的了!高壮大厨的地位彻底坐稳了。 而众人喝汤的碗,就是他们喝水的大茶缸。封华没有,她用的是方远的。 封华美滋滋地拿着小勺子,喝着鲜美的鸡汤。反正她的“大少爷”也洗不清了,那就不要洗了,干脆做得彻底一些。所以随身自带餐具也没什么奇怪。她不但带了一套,她还带了两套呢! 方远也分到了一个勺子和一双红木筷子。而勺子就厉害了,还是个官窑呢。不过底蕴到底低的方远不识货,他的那些战友也没识货的,包括苏哲。他这个年纪的小年轻,基本不会接受古董熏陶。能被书法熏陶一下,都是高雅的了。 封华只喝了几口,体会一下跟方远共喝一碗汤的乐趣,就强硬地把碗推到方远面前,让他吃掉。 封华看着茶缸,无声地做了一个太油腻吃不下的表情,说是不敢说的,这话说出来太拉仇恨了。 方远看着碗里飘的厚厚一层油花,接受了这个解释。有些人就是受不了油腻,哪怕一年不吃肉馋得受不了,也吃不了肥肉,比如方芳,吃了就吐。 想到方芳吃吐时候的难受样,方远一下子担心起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难受吗?” 封华愣了一下摇摇头。 方远再三确定她的表情不是装的,才放心下来。 “老大,您先请!”苏哲拎着第一只烤好的野鸡走了过来,狗腿道。众人都有肉吃,他没有,不过好在方远网开一面,让他喝了顿鸡汤...... 苏哲已经很满足了,仔细喝完汤就成了伺候局的,帮着烤野鸡去了。现在颠颠地拿着野鸡过来,让抓鸡大功臣先吃。 方远用刀割下一条鸡大腿放到了封华面前就打发走了苏哲。2只鸡四条大腿,他们一共11个人,他和封华占一个正好。多了怕是有是非......他不想因为这些小事弄得队伍不和谐。 封华有些心疼,她不心疼别人吃了多少,她只心疼方远没吃到。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