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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因为计划跟弟弟坐同一班车回去,而他要上学,所以一家人起得早了些,现在有苏思诗开车送他们,就不用担心弟弟上学迟到了,所以叶纤红叫他们慢慢吃,别着急。

    “小红,那姑娘家里是做什么的?怎么送你爸这么好的烟和酒?”叶知书已看到了茶几上放着的剑南春酒和中华烟,好奇地问。

    在老百姓的眼里,好烟首推中华,好酒无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

    上门坐一坐,空手来就行了,怎么带这么高级的东西?这条烟和酒,加起来怕要三百了吧?

    “自然是有钱的大老板。”叶纤红扒了一口泡饭,随口说道。“本来她要送一箱酒,两条烟,被我拦住了。”

    妈妈不一定能了解苏思诗她们生活圈的弯弯道道,所以她没有仔细说。

    也没敢说这已是苏思诗最拿不出手的礼物了,否则妈妈会更加大惊小怪。

    这很容易理解,以苏思诗的身份,给普通人送礼,交给手下去做就行了,根本不必亲自出手。值得她亲自送礼的,肯定身份不简单,普通烟酒怎么拿得出手?

    自己算是一个例外吧!

    不过叶纤红也不敢妄自菲薄,重生后,她接触的一些人,很多不比苏思诗差,想来她也有所了解,所以没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农家女吧!

    “什么?”叶妈妈吓了一跳,忍不住咋舌:“那她家里岂不是有几十万、上百万财产了?”

    现在农村虽然不流行万元户这个说法了,毕竟那是八十年代末的叫法,很多有本事的人,赚的钱已起过十万了。

    但是在叶妈妈的眼里,那些人离自己太遥远了。

    几十万?叶妈妈感觉像是在做梦,这得是多大的老板啊!

    “什么上百万!”郑建国望了望儿子手上的手表,“估计得几千万甚至上亿了吧!”

    “啊!”叶妈妈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百万已是不可思议了,一亿不是一百个百万吗?她们家怎么会这么多钱?这样的千金小姐,怎么会跟女儿成为朋友?

    “你别不信。”郑建国在厂里上班,见识自然比叶知书强一点。“单是她给安安的手表,估计都得几千了。”

    像他打工的老板,家产就上百万了,可是除了招待贵客,他抽得起大中华,喝得起剑南春吗?

    如果女儿说的是真的,她原本送的一箱酒两条烟,就得上千了,再加上给儿子的手表,只有亿万富翁,才敢这么大手大脚花钱,如果只是百万富翁,光这样给人送礼,就得把家产败光了。

    “什么?这手表这么值钱?”叶知书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安安,你快把手表拿下来,别戴了。等一下你诗诗姐来了,还给她。这么重的礼,我们可不能收——”

    “哦。”郑兴安听话地放下筷子,把手表摘下来,放在桌上。

    他虽然很喜欢这块手表,但是听爸爸说这么值钱,他也不敢戴了,万一掉了或者搞坏了,那还不心疼死?

    第六十一章坐轿车

    叶纤红拿过手表看了看,这个牌子她不认识,不过看精细的做工,确实应该不便宜。

    心里有些犹豫,应该怎么样处理这块手表。

    跟苏思诗认识后,她确实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可能是苏思诗开朗直爽的性格,吸引了她。又或者是她对朋友无原则的维护,打动了她。

    但是怎么样交朋友,却是一门学门,处理得不好,就会伤了感情。

    以她现有的情商,知道朋友之间贵在真诚和交心,物质反而是次要的。像苏思诗这样的豪门千金,相信更喜欢自己的善意被人接受并珍视,而不是被拒绝。

    但是,如果自己真的乱收别人的东西,也会让人瞧不起,毕竟现在的她,拿不出同m.dXsZX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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