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了。 何况同学就在旁边,如果被他们看到,肯定笑死了。 “安安真的长大了啊!都不需要我们照顾了。”叶知书望着安安匆匆走进卫生间,自己去洗漱了,转头对郑建国说道。 “那还不好啊!”见老婆一脸失落的样子,郑建国憨厚地笑了笑,安慰道:“以后你只管享孩子的福就好了。” “那倒也是,现在安安都会赚钱了。”叶知书被老公一提醒,觉得确实是这么一回事,马上又高兴起来了。 等几个孩子洗得干干净净地出来,大家坐下来一起吃饭,叶知书才真正见识到了他们的战斗力。 只见盘子里的菜,以飞快的速度减少下去,很快就见底了。 满满一电饭煲的米饭,也在他们一次次打饭后,吃个精光。 想到儿子已吃下满满三碗米饭,鸡肉不知道吃了多少,叶知书这才明白为什么儿子在家一直长不高,到女儿这里过了些日子,就长高了几公分。 这全部是女儿用大鱼大肉堆出来的啊! 以前在家天天吃青菜萝卜,哪里有什么营养,长不高也正常,现在天天做一桌子营养丰富的美食,还随便他们吃饱,整个人就像吹了气似的往上拔个子。 就连才来了十几天的兴旺,也长高长壮了不少,变化非常大。 如果让他也在这里住上几个月,说不定也能长到儿子那么高呢? 其它几个孩子以前没见过,所以个子没法比较,相信也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这样说来,女儿叫他们卖衣服,不仅仅是给了他们赚钱的机会,而是在全方面培养他们啊! 叶知书这样胡思乱想着,吃饭的速度就慢了一些,看到有的孩子吃饱后,已下了桌子。 而桌上那盆最受孩子欢迎的生炒鸡块,只剩下几片生姜和一点汤汁了。 叶知书笑了笑,夹了一筷青菜进自己的嘴,既然女儿选择这样做,她也没必要拖后腿。 吃过饭,收拾好桌子,看几个孩子自觉地拿出书来做作业,完全不需要大人监督。 不会做的题目,还一起相互讨论,那种感觉,特别温馨,叶知书甚至有种冲动,也搬到虞城跟女儿儿子一起过。 相比家里,这里有女儿儿子在,甚至更有家的味道了。 想到家里还养着的鸡鸭猪,叶知书叹了一口气,放弃了这个念头。 吃完饭,收拾好厨房,叶纤红见爸妈急着要回去,也没有再劝,开车送他们回家。 “小红,我回去后,找瞎子挑个最近的好日子,把进屋酒办了,早日搬到新房里去,你觉得怎么样?”在车上,叶知书征求女儿的意见。 “好的啊!”叶纤红抱着方向盘,头也没有回。“你定好日子,告诉我一下就行。” “那酒席你打算在哪里办?”叶知书又问。 如果在老家办,那她可以提早做准备。如果在市里办,估计得去酒店了。 女儿现在的朋友都不是普通人,她做不了这个主。 “老家刚办过圆屋酒,如果再这样大办一次,他们会不会有想法?”叶纤红担心地说道。“毕竟吃喜酒要出份子钱的,他们存些钱也不容易。” 这时候虞城乡村的份子钱,大多在二十块到五十块之间,看起来不多。 对于没有其它收入,只靠种田谋生的农民来说,还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那有什么办法?”叶知书无所谓地说道。“这么大的事,不办酒肯定不行。” 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