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她用精神力观察中年妇女的肝脏,发现比上次看到时好了不少,怀疑上次喝了灵液后,激发了她的免疫力。 倒不是舍不得花一点灵液,如果她能慢慢恢复,叶纤红怀疑这样对她更好,所以决定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回到家里,准备了礼物,去找诗诗姐。 “小红,从滇省回来了?”看到叶纤红进门,苏思诗笑着迎接道。 最近身体越来越好,她在家里闷得慌,想找叶纤红一起去开发那边的荒山。 只是天气太热,才一直忍着。 “怎么,你也想去啊!”叶纤红调笑了一句。“大宝小宝还没断奶,你还是别想了。等明年夏天,说不定可以一起去了。” 话虽然这样说,孩子没有上幼儿园,做妈的不可能独自去远方,除非生活所逼,迫不得已。 “我可以带着他们一起去啊!”苏思诗没好气地回答。 以及跟叶纤红交往,她还有点缩手小缩脚,主要是怕失去这个唯一的好友。 现在两人熟悉了,她也知道了叶纤红的性格,所以说话少了许多顾忌。 “那行,过几天我们去深城玩,把大宝小宝带上。”叶纤红笑着嚷道。 深城她一直很想去,去看看前世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去看看那些老朋友,只是没法确认那些人,现在是在老家,还是已经到了深城? 毕竟前世这个时候,她还在虞城,几年后她才去了那边。 特别是微电机这个行业,是她前世接触时间最长的行业,很想在老家也开一家,所以得去那边挖人。 “你来真的啊!”见叶纤红认真起来了,苏思诗马上怂了。“还是等大宝小宝长大一点,才一起去吧!” 吃了午饭,给宝宝喂了奶,两人一起出门,到周围透气。 小区离曹娥江很近,江边的景色不错,找个有树荫的地方走走,非常舒爽。 “小红,我们把那个世外桃源建起来,你不会也想跟我一样,准备在那边生活吧!”苏思诗这几天突然想到这个问题,非常好奇。 自己现在已经这个年纪了,又成了全职妈妈,所以有个农家乐玩玩,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红今年才二十,没必要这么早退隐江湖吧? 人家女孩子这个年纪,最喜欢去大城市,她公司越来越大,去沪市生活还差不多。 “你又不是不了解我。”叶纤红无奈地回答。“对于那些浮夸的东西,我兴趣不大,反倒喜欢农家生活,所以以后工作重心会放在这边,公司交给手下去管就行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了空间后,却没办法利用起来,有些可惜。 等到那边建好后,慢慢把空间的东西拿出一点,加工成半成品,高价卖出去,给外面一个接受和缓冲的过程。 当然最核心的东西,她依然不会拿出来,最多像以前的面膜一样,造福一部分人。 想到这边以后会建成江边公园,叶纤红觉得有钱可以在周围搞几块地,到时建一座精品小区,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反正现在这边很多地方没好好规划,拿地也比较方便。 两人随意聊了一会,苏思诗在家闷得慌的情绪,也好了许多,两人这才回到家里。 这次过来,除了带了一些滇省的特产,还带了不少空间产的宝贝,包括自制的果酒。 用烧酒泡的果酒,她现在不能喝,米酒泡的就没问题了。 第九十四章高家来人 银饰柜子安排进服装店后,没过几天,第一批加工完成的银饰就收到了。 于是摆上柜台,开始正式销售。 安安知道后,叫上张建盛和徐志豪,也不再卖衣服了,专门过来卖自己设计的银饰。 叶纤红剪了皮绳,给三人各挑了一款挂在脖子上,给他们当装饰用。 张建盛挂上去后,有些害羞,想放进衣服里面,被叶纤红阻止了。 这是要给客人看效果的,怎么可以藏起来? 徐志豪倒是非常喜欢,站在镜子前,自恋了很久,感觉自己变帅了。 “你们三人一起上班,就浪费了,分成两班吧。”叶纤红叫店长给三人排了班,一个早班,一个中班,一个晚班。 中间有不少时间是重叠的,这样不会浪费时间。 三人自然也没意见。 因为提前给店里的员工,进行过相关的培训,所以有人买衣服时,就会推荐搭配用的银饰。 大多数人看了安安他们戴上的效果后,都有些心动。 店里又承诺这是纯银饰品,可以保值。 银器跟服装不一样,服装穿旧了只能扔了,而银饰可以一直保存下去,甚至将来给自己的孩子。 这样一宣传,大家又觉得这一百来块钱,并不算太贵,只要手头宽裕的,都会买一件佩戴。 有的人自己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