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玉娟摇头说:“没有。这样的事,能对别人说吗?就是再好的朋友,也不能说啊!” 金一田点点头,表示赞同。又问:“你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会不会是你无意中把自己的杀人计划写在了某个地方,恰巧被你丈夫看见,所以他将计就计……” 庞玉娟说:“没有,我没有写过这样的东西。” 金一田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说:“这倒是怪事了。既然你从来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你的杀人计划,那马从军又是怎么知道你要在那天晚上,用那种方法刺杀他的呢?难道他会读心术?”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奇怪呢,我的计划,真的从来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庞玉娟犹豫着说,“除了……” “除了什么?” “除了拉拉。” “拉拉是谁?” “是我养的狗狗。在家里,它是我唯一的知心朋友,我有什么心事都会向它倾诉,狗通人性,它完全能听懂我的话,有时还会来安慰我呢。” “你的意思是说,你曾经把自己的杀夫计划,原原本本地向拉拉说起过?” “对呀。”庞玉娟见他皱起了眉头,说,“你该不会怀疑是拉拉向我丈夫透露了我的计划吧?” 金一田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不答反问:“拉拉平时跟马从军的关系亲近吗?” 庞玉娟说:“不亲近,马从军不喜欢我养狗。在他逼我离婚的时候,有一次还差点把拉拉掐死了,幸亏被我发现了。” “拉拉现在在哪里?” 庞玉娟说:“离婚的时候,它是我从那个家里唯一带出来的东西,现在跟我一起生活在出租屋里。” 金一田起身说:“可以带我去见见你这条狗吗?” 庞玉娟说:“当然可以。” 离开咖啡屋后,她坐上金一田的小车,二十来分钟后,回到了位于青龙嘴菜市场附近的出租屋。一打开门,被关了一整天的小狗拉拉就欢快地扑进了女主人的怀抱。 庞玉娟高兴地说:“拉拉,今天有客人来看你了。” 拉拉仿佛听懂了她的话,朝金一田看了看,摇了摇尾巴。金一田拍拍手说:“拉拉好乖,让我抱抱你。”他抱起小狗,一边抚摸着它的头,一边在它身上仔细检查,最后在其一条后腿内侧发现了一枚黄豆大小的青紫色印记。他问:“这个是你弄的吗?” 庞玉娟摇头说:“不是,我一般只给它梳理身上的狗毛,这个位置很少注意,这个印记应该不是我弄上去的。” 金一田把拉拉抱到灯光下,仔细观察那枚印记,发现有印记的地方,似乎有一些黏黏的强力胶水。他放开拉拉,想了一下,说:“问题还真出在这只狗身上。” 庞玉娟问:“怎么了?” 金一田说:“你丈夫应该知道你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拉拉说,所以上一次,你丈夫并不是要掐死拉拉,而是在它身上的隐秘处粘上了一枚微型窃听器。你对着拉拉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被他窃听到了,你的杀人计划,自然也早就在他的掌握之中。等他的目的达到之后,又悄悄从拉拉身上取走了窃听器,所以这里只留下了一个黏黏的印记。” 庞玉娟一呆,说:“是我太大意了,竟然没有注意到他在拉拉身上偷偷安装了窃听器。” 金一田说:“这个不能怪你。他粘贴窃听器的位置十分隐蔽,而且可能选用的是一枚颜色跟狗毛相近的窃听器,所以很难被人发现。” 如此一来,真正的杀人凶手,就变成了马从军。马从军多次逼妻子离婚不成,最后竟想出一条毒计。他通过在小狗拉拉身上安装的窃听器,偷听到了妻子要动手谋杀他的详细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杀人方式及如何处理尸体等,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于是他将计就计,从外面杀了一个人,并且这个人身上流出的鲜血都被他收集起来,然后将其尸体装在车里带回家。 他假装被庞玉娟杀死之后,趁她没有注意,把别人的鲜血洒在了地板上,然后又趁庞玉娟到后院挖坑的时候,自己从裹尸袋里钻出,把事先准备好的尸体放进去。所以庞玉娟最后埋葬的,就变成了另一个人的尸体。 马从军“死”而复生后,知道妻子惊慌失措之下,定会刨出尸体看个究竟,所以他悄悄躲在家里,将她刨尸的全过程用手机拍下,并且制造谎言,让庞玉娟相信自己所杀的是另一个人。如此一来,他就抓住了妻子的“把柄”,再逼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就易如反掌了。 事后,马从军怕在自己车上留下杀人痕迹,所以一上班,就把车开到洗车行洗车,并且重点清洗曾经放置过尸体的后备厢。 “不过可惜的是,我悄悄检查过马从军的车尾箱,他已经把里面的垫子全都换了新的,所以现在已经找不到任何他曾经装过尸体的痕迹。”金一田说,“所以我们现在的推理,也只是在理论上能够成立,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