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蚯蚓干什么?”很感兴趣的声音。 丁小雨说:“给小鸡小鸭吃。” “哦。你养的吗?” “对啊!”丁小雨一边说着一边终于抬起头来,然后瞪圆了眼睛看着坐在轮椅上弯下身来看她挖土的顾眠,手里的小铁锹差点掉在地上。 顾眠直起身子来,对她笑了笑:“吓到你了吗?” 丁小雨先是点点头,又猛地摇摇头,她今天扎了两个小辫,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穿红底色的黄色小碎花裙,眼睛圆溜溜的,但是眼神有点呆愣愣的,一眼就能看出和正常人的区别,她就这么拿着小铁锹,直愣愣的盯着顾眠。 “你还记得我吗?”顾眠微笑着看着她。 丁小雨怯怯的点点头,小小声的说:“你是小姐。” 叔叔阿姨们都叫她小姐,他们告诉她,说小姐很凶,不能靠近她,会挨打的。 可是她觉得小姐一点都不凶。 上次还给她西瓜吃,还用她香香的帕子给她擦眼泪,还和她说明天见。 小姐一点都不凶。 小姐就跟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又漂亮又善良。 顾眠笑了:“我能看你挖蚯蚓吗?” 丁小雨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握紧了自己的小铁锹。 “你挖吧,我看着。”顾眠说。 丁小雨就又开始挖了。 “这里有蚯蚓吗?”顾眠问。 “有的!好多!”丁小雨肯定的说:“我上次挖了好多!” 顾眠忍不住微笑。 她在乡下老家住过一段时间,跟着外婆住,也扛着小锄头和外婆一起去挖过蚯蚓,给小鸡小鸭子当零食。 那几乎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什么烦恼都没有,每天田里山里的疯跑,最大的烦恼就是作业还没写完,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 这样快乐的日子,只有短短的两年。 外婆去世以后,她又被接回了城中村阴暗逼仄的小房子里,听着楼道里隔壁女人和客人调情。 看到丁小雨,她好像看到了那段快乐的时光。 “你养的小鸡小鸭多吗?” “可多了!我每次挖好多的蚯蚓都不够吃!” “那里有一条。” “啊!我也看见了!”小雨一点也不怕的从泥土里揪出一条又长又大的蚯蚓,兴奋的声音传出很远:“哇!你看!这条好大!” 顾眠夸她:“是啊。你可真厉害啊。” “小姐失忆以后真是变了很多。”管家站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望着那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感叹道。 “嗯。”顾少棠也望着那边。 少女浅浅微笑的面庞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 失忆后的顾眠很快就赢得了顾家上上下下几乎所有人的喜爱。 如果顾眠存心想要人喜欢她,那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她有着天生就讨人喜欢的技能。 只在于她想不想。 成为“顾眠”后,也一样。 她很快就让人忘记了“顾眠”以前有多么不好。 小姐多善良啊。 对智力有问题的丁小雨都那么好。 还送衣服给她穿,送东西给她吃。 如果不是小姐的妈妈那么早就过世,如果不是爸爸又给她找了后妈后姐,如果不是腿受了伤走不了路。 她也不会变成后来那样。 她的本性还是好的。 不然也不会一失忆,就变得那么善良了。 人们这样想着。 连带着以前的“顾眠”也被原谅了。 “妈,我不明白,为什么顾眠只是失忆了,他们就忘了以前她有多讨厌了?!”房间里只有苏冰清和苏韶涵两个人,苏韶涵再也忍不住心中的委屈和愤懑,向苏冰清诉起哭来。 苏冰清一边拿着小剪子修剪着桌上的小盆栽,一边淡淡的说:“因为坏人只要做一件好事,就能被原谅。但是做了一百件好事的好人只要做一件坏事那就会成为坏人。” 她穿着一条淡青色旗袍,头发盘在脑后,微微弯下身拿着小剪子专注的修剪盆栽,气质高雅。 谁能想到在嫁给顾振华之前,她只是一家高尔夫球场的接待人员,每月拿着六千块钱的工资,走在路上,也不会有谁觉得她像是富家太太。而她现在光是身上这件来自a市有名的专做旗袍的旗袍店最好的师傅为她量身定做的旗袍就已经六位数,更遑论她右手上那只水色极好的玉镯,抵得上普通人家的一套房。 苏冰清自然是美的,本就天生丽质楚楚动人,到了年纪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