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没想到那家伙在半空中的时候,张开满是血污的嘴巴,长长的舌头一弹,居然吐出了一大口的污血出来。 虽然我有意避开,不过那污血还是沾染到了我的裤脚。 我感觉到皮肤一阵灼热,低头一看,却见裤脚上面居然有腾腾的黑烟冒出,才晓得它刚才那口污血,恐怕比硫酸还具有腐蚀性。 我靠! 无端受伤的我心中腾然一股怒火升腾,想着老鬼在这里大杀四方,我特么的一照面就中了算计,这简直是太丢脸了。 不可原谅。 砰! 一声炸响,我的谭腿踢中了那头没有神志的食尸鬼,此物陡然炸裂开来,化作了无数血块皮肉,而我早有预料,随手一抓,将旁边的鞋柜挡住大部分,然后浑身劲气逼发。 我的玄武金刚劫凝如实质,避开这龌龊手段,紧接着随手一砸,将这鞋柜硬生生地砸在了另外一头食尸鬼的脑袋上。 砰! 又是一声裂响,那食尸鬼居然也爆裂开来。 我跳到了床边,一把扯下那厚厚的帘布,将沾染在身上的血浆黏液擦去,瞧见门口不断汇集那些没有任何神志、只知攻击的食尸鬼,层层叠叠,不知道有多少个。 说句实话,我宁愿面对十几个吸血鬼、血族,也不愿意碰见这些一碰就炸的鬼东西。 这些玩意就像屎包一样,没有太多威胁,就是能够恶心死你。 不过…… 我心中陡然一动,想起这些食尸鬼跟高等血族一般,都是严重的感染者,见不得一丝阳光的,于是没有任何犹豫,手上不停,将那房间里的窗帘全部都拉扯下来。 光! 我满心期待着阳光,然而让我失望的是,伦敦的这鬼天气,简直就是让人抓狂,阴沉沉的,哪有半点儿阳光? 这个被称为雾都的城市,因为工业革命的污染,曾经整日整日笼罩在烟尘之中,雾霾遮天,那个时候的伦敦是血族的天堂,因为常年四季瞧不见阳光,而现在虽然经过半个世纪的环境治理,稍微好了一些,但还是没有那般理想。 唉,倘若世间再这般下去,雾霾遮掩天空,pm2.5大行其道,说不定血族大行其道,人类也将陷入最为尴尬和被动的境地了。 呃,不说题外话。 窗帘打开之后,没有半点儿阳光,这让我大为窘困,而那些食尸鬼也呼啦一声,全部都蜂拥进了房间。 走! 我朝着正在于健马安东尼拼斗的老鬼喊了一声,然后一脚踹开只剩下架子的玻璃窗,从三楼一跃而下,跳到了下面的街道前来。 我从三楼落下,没有任何犹豫,匆匆赶到了那辆二手别克的旁边,刚刚发动车子,老鬼就蹿了进来。 他从倒后镜里面瞧了一眼疯狂奔来的安东尼,平静地说道:“走!” 我的油门一轰,汽车猛地一下,蹿了出去。 安东尼追我到了街口,就不敢再追了,而是隐入了旁边去,我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问道:“他们应该能够看清楚车牌了吧?” 老鬼点头,说应该可以了。 我微微一笑,说鱼儿上钩了,接下来,我们还是再继续鱼饵的本分,找下一个开战的地方吧? 我发动汽车,朝着附近一个旅馆开了过去。 安东尼既然是k先生的手下,这么说来,k先生应该也在伦敦,或者说他很快达到伦敦,而如果他对我有着足够的恨意,应该不会让我们等太久,那个旅馆,应该就是决战的战场吧?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