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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升仙殿


    “雕虫小技罢了,血人的脓血腐蚀度强,而且充满了邪气,我的佛门法力正好克制他的邪气,所以才能这么快恢复,如果换做你的剑气,恐怕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王瑾摇头道。

    姜峰听了点了点头,说道:“这倒没错,佛门法力光明正大,是所有阴邪煞气的克星,但是与其他属性的法力相比,优势并没有多么突出。”

    “我们快走吧,这条河里肯定不止这么一个血人,如果陷入他们的包围中,那就麻烦了。”安国海这时走过来说道。

    就在他说话的同时,血河之中的血水也泛滥了起来,一只只血肉模糊的手臂,纷纷探出来抓住了白骨路的边缘,然后借力向上攀爬。

    “不好,快走!”王瑾挥手打出一道佛光,沿着地面向那些手臂横扫而去,然后转身就向白骨宫殿跑过去。

    虽然他们知道,那白骨宫殿中的危机,比外面定然还要危险,可事到如今,他们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俗话说好虎架不住群狼,凭他们三个人此刻的实力,如果在这里被血河中的血人围住,那么等待他们的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活活的被耗死。

    与其在这里坐以待毙,倒不如进入白骨宫殿,或许得到那个机缘之后,还能闯出去。

    王瑾的佛光正大光明,那些血手被佛光所照之处,尽皆发出了“滋滋”的响声,同时还飘起了一股刺鼻的红烟,如同烈日下的冰雪一般,迅速的被佛光融化掉。

    而趁此机会,王瑾他们一行三人已经跑到了白骨大殿门口。

    抬头一看,白骨大殿门口正上方,挂着一块匾额,是有一根根肋骨拼接而成的,上面纂写了三个血红色的大字。

    “升仙殿!”

    不知道因为什么,王瑾虽然不认识那三个字,但是在看到它的那一瞬间,这三个字的含义就自动出现在了脑海里。

    “升仙殿?”姜峰转过头,奇怪的看向王瑾,问道:“你认识这三个字?”

    “不认识。”王瑾很干脆的摇了摇头。

    “那你怎么知道这三个字念什么?”姜峰心中越发的奇怪了,他也算是博学多才之辈,可是这三个字他却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不知道,我看见这三个字的时候,脑海中自然就涌现出了字的意思。”王瑾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反倒是姜峰听了他的话,脸上若有所思,眼神中闪过一丝微弱的杀意,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上古时期,已经失传了的人族第一代文字。

    根据古籍之中所记载的文献,传说文祖仓颉天生有双瞳,可以洞穿天机的运行,创造文字之时,便将自己所看到的天机运行,掺与在了那些文字之中,

    在字成的那一刻,天血雨,鬼夜哭,引起了诸多异象。

    而这些文字,就是人族的第一代文字,有着灭杀神佛的威力,也开启了整个人族的文明时代。

    后世所流传的文字,都是从这些文字中衍化而来。

    不过因为第一代文字的威力太强,不被天道所容,所以已经在世间失传了上千年。

    如今,白骨大殿上的这三个字,很有可能就是那第一代文字。

    也只有第一代文字,才有这种神乎其神的能力,不明其形,却知其意。

    不过有一点姜峰却不明白,为什么只有王瑾知道这三个字的含义,而自己和安国海却浑然不知,要说道理,他们三个都是人族的,并没有妖魔鬼怪的血脉,所以他们也理应知道。

    可是如今却不一样,只有王瑾一个人知道,难不成王瑾会是这里的有缘人?

    这也是刚刚姜峰眼中,为什么闪过一抹杀意的原因。

    其实这世间的机缘,都讲究一个缘字。

    正所谓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就好比买彩票,有些人买了一辈子,甚至把自己的所有身家都搭进去了,可是却丝毫没有收获,亦或是收获很少,远不及自己的付出。

    而有的人心血来潮,随手花两块钱买了一张彩票,可能就成为了千万富翁。

    不过也不全都是如此,世事无尽然,也有人可以抢夺他人的机缘,无非就是看自己的能耐了。

    姜峰自付,如果他在全盛时期,那么即使这个机缘是王瑾的,他也可以轻易的夺到自己手中。

    但是他与醉翁一战,已然受到了极重的内伤,而王瑾虽然与楚人途血拼了一场,受的伤却是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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