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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叶璇就是一个例子,只不过,她的心狠,只留给了她自己,能够对自己心狠的人,只会对别人更狠,一个这样,那么,叶家其他人,也不会是心软的人。

    她当年虽然身嫁沈家,却不曾参与那些争斗,局外人,永远比局内人清醒,看到的,也更多。

    提步,无力的离开。

    沈家。

    因为丧事还没过多久,所以,宅子里一片寂静,甚至,大厅里的佣人,也有些低沉。

    老太太去世,大小姐住院,沈括又心情不好,所以,下人们也不敢大意,都把自己藏起来一样,缩小存在感。

    书房,低沉的气氛弥漫,带着些许的死气。

    沈括穿着灰色的衬衫,坐在沙发上,他的对面,坐的,是沈明坤。

    沈明坤穿着白色的休闲装,寸发,肖像沈括的五官凹凸有致,轮廓分明,带着一副眼镜,一副儒雅的大学生样,看起来很斯文。

    父子二人有些相似,沈明坤本身有着父亲的样貌,母亲的性子,所以,也是个帅气温润的男人,与妹妹沈明月的骄横不同,他比较斯文。

    许是性子不和,也由于他的沉闷,他和妹妹的关系,也不像自己的父亲和姑姑一样好。

    这一次的事情,他不曾表态,去医院看过妹妹,也对她不算厌恶,毕竟是血缘至亲,但是,也不会像家里人一眼,去惯着她,所以,兄妹二人只能说处得来。

    沈括看着沈明坤,见他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无奈叹息问道,“明坤,你觉得这次的事情,如何解决?”

    沈明坤挑挑眉,淡淡的说,“父亲也知道,这次的事情,妹妹不在理!”

    “可······”沈括头疼啊,这不是在不在理的问题,而是门面问题,沈明月身为沈家千金,却被墨琛的女人打成这个样子,不仅是爱女之心让他愤怒,最重要的,是沈家下不了台,作为墨家姻亲,墨先生的外祖家族,沈家这一次,算是受了大辱,关乎的,不是沈明月的情绪,而是家族脸面。

    沈明坤淡淡一笑,意味不明的说,“父亲,妹妹这一次算是受教了,她毕竟失礼在先,您要明白,叶家的那个女人,是墨琛公布的未婚妻,不是见不得人的情妇!”

    未婚妻和情人的概念,或许在平常人那里,并不是很大的不同,但是,在这样的家族,未婚妻,就相当于准妻子,墨家那样的家族,墨琛所承认的未婚妻,就已经相当于墨家的女主人,对于墨琛而言,也即是说必须娶的女人!

    除非最后那个女人死了。

    而情妇的定义很多,现在时代的渐进,已经很少了,在很多年前,那些豪门大族的男人,都会在妻子之外,还会有一群女人,那些女人说好的,是姨太太,或者按顺序成为二夫人三夫人,但是,也就是见的人的情人,用古代的称呼,就是小妾。

    而现在,很多男人一生中都不会只有一个女人,他们有的分别养着,也许那些女人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却不会在意,即使有了孩子,那些孩子也都是私生子,有的偷偷摸摸得养着,那些女人晚上是他们的床伴,白天,就是陌生人。

    那种人,就是现在的情妇。

    现在的男人,特别是这些家族的男人,女人必定不止一个,但是,那些女人,都在最黑暗的角落里。

    正如他的父亲,他也知道,父亲必定不止母亲一个女人,但是,那些女人,都威胁不到母亲的利益,泄欲的女人而已,最起码,沈括对自己的夫人,哪怕不是所谓的爱情,却是有感情的,但是,男人总有对一个女人不感兴趣的时候。

    金苑会是他的夫人,他最重要的女人,却不是唯一的。

    对于这点,沈明坤虽然不赞同,却无权置喙。

    金苑出身京都金家,接受的教育是比较类似于贤良淑德四个字的,她对丈夫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沈括不会干涉她在沈家的地位,她也会做一个妻子该做的。

    金苑自己都不去在意,他们也不会在意。

    “你说的我都明白,可墨琛怎么说都是沈家的外孙,这一次······”

    墨瑄肯定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却没有任何反应,只能说,他对这个女人的纵容,已经到了他们想象不到的程度。

    竟然容许一个女人对自己的母亲无礼,对自己的外祖家族当众打脸。

    “父亲,您别忘了,那个女人是墨琛名正言顺的未婚妻,她的肚子里,就一定是墨琛的子嗣,而妹妹,质疑的是他的女人和孩子!”沈明坤看着沈括,语气有些强调之意。

    墨琛说叶语澜是他的未婚妻,那么,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墨琛的,沈明月却众目睽睽之下,指着叶语澜的肚子,说是野种,如果当天听到这句M.dxsZX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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