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这种人做妯娌,真是气都气饱了! 中午吃完饭,孔嫣先跑到房间里坐了一会儿,等大家伙差不多都午睡了,才装模作样的去了厨房,从灶洞里掏出烤熟的红薯。 黑不溜秋的红薯一掰开,露出里面粉白色的肉,香喷喷的,靠近表皮烤焦的地方微微泛红,尝了一口,粉粉甜甜的。 这边种的是白心红薯,吃起来比较干,不像她以前吃的红心,有点水,不过这也很好吃。 红薯不大,几口就吃完了,然后将皮扔到灶洞里,还拨了拨灰给遮掩住。 洗了手,心满意足的回到房间。 宋清风依旧在练字。 见她回来抬眼看了一下,目光在她的脸上绕了一圈最后落到嘴边的黑灰上,握着笔的手微顿,最后低下头继续。 孔嫣觉得他的眼神莫名其妙,也没在意,一扭身子坐到他旁边。 也不睡觉了,反正天天下午有的是时间给她打盹。 就盯着他! 想到他下午累死累活的样子就觉得畅快! 从口袋里掏出昨天剩下的大豆,咯嘣脆的嚼着。 然后十分不要脸的凑近,只要他写出一个字,就立马露出嫌弃的模样,怕语言表达不出这种感觉,还特意夸张的摇摇头,偶尔还叹一口气,用一种“咋这么丑”的眼神看着他。 十分拉仇恨! 宋清风额角青筋直跳,最后写字的手渐渐握成拳头。 孔嫣见状,赶紧坐正。 狗子又生气啦! 想了想,又觉得这样的自己太怂了! 有点不服气! 眼睛咕噜一转,起身跑到自己的箱子里拿出信纸和笔,这是她用来给家里写信的。 笔是钢笔,还是原身上高中时跟人攀比,父母没办法给她买的,八十多呢! 坐到原先的位置上,十分显摆的放到桌上,为了让他看清,特意放的比较近,然后慢条斯理的灌好墨水,瞅了他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 小样,心里还不定怎么羡慕呢! 将信纸抚平,握着钢笔开始写字,就对着他的书抄一模一样的话,一边写还一边念叨,“哎呀呀,太久没写字了,都不会写了,怎么这么丑呀?” 她从小就被她妈逼着上辅导班,学过画画,学过钢琴,学过跳舞,还学过书法,其他的都不咋地,就字学的挺不错的,因为她发现每次考试只要把字写的好看些,哪怕和同桌答案差不多,她的分数都要高一点,所以在吃过这方面的便宜后很是认真的下了点功夫。 她当初学的是赵孟頫的书法,字体骨架劲挺、宽绰秀美,虽不算学有所成,但也比平常人写出来的字要好看很多。 十分嘚瑟的将信纸拿起来吹了吹,然后伸长脖子瞄了一眼他的,恨不得鼻孔朝天。 宋清风自然知道她是故意气自己,心里有火发不出,猛的一起身,直接朝床走去。 孔嫣还在疑惑他干嘛? 就见他一把掀开里面的垫被,将她偷藏的红薯给暴露出来了,还包括她前几天偷偷藏的一大把花生。 吓得猛的去阻止他。 见他黑着脸看过来时,只好舔着脸皮的讨好道:“咋这么不经开玩笑呢,跟你闹着玩呢!” 奶奶的!他咋发现的? “我不闹了,你快去写字吧,其实你写的也很好看,很有特点!”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