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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几个跑得慢的倒了血霉,一路鬼哭狼嚎,迅速超过原本跑得最快的人。

    楚昊错了搓下巴:“嗯。”

    作者有话要说:  做人的标准选择错误的案例二老五:百户应该要勇冠三军,跟柿子那样的!

    老五:百户应该要会训练战阵,跟柿子那样的!

    老五:百户应该要有勇有谋,跟柿子那样的!

    小田田(⊙w⊙):人生要有点追求,目标要看准千户。

    老五(ノへ ̄、):不,窝没法成为一代宗师。

    第四十一章 精气神

    顺阳关有了一道新的风景线。每天早上天才蒙蒙亮,新晋千户手下的数百人,轻装背着自己的饭碗,开始整齐地跑向荒驿。过了一段时间,数百人又以比出发的时候更快的速度,嗷嗷叫着冲回关城。

    身后跟着四……两只威风凛凛的金色大狗。

    楚昊的个子在一般人中算是高大的。

    老三的个子在藏獒中,估计也算是高大的。当初它一抬头就能被被楚昊抱着的大胖叼走,可想而知现在能够有幸被这么一头大狗追逐,是何等的欢畅淋漓!士卒们跑起来是如何的狂野、奔放!

    老三和老四的年纪并不大,要是没有阮白他们的帮助,它们当初连两个小崽子都照顾不好。虽然有整体的环境因素在,可是作为草原上的顶级掠食者之一,它们的食物并不匮乏。

    如今人来疯一起来,老三算是解放天性了,大胖小胖也不跟着绕着荒驿跑圈了,老四也“只能”跟着一起参加家庭活动。

    士卒们可和荒驿中的老百姓们不一样,他们看到四只狗怵得要命。两只小狗就喜欢追着人咬脚后跟。说实在的,他们确实是不敢跟两只大的干仗,可是胎毛都没换掉的小狗崽子,就是长到小腿高,他们还没一个人怕的,随便一脚就能踢飞。但是,他们不敢踢,就是跑得慢被咬破了鞋跟,他们也不敢踢。

    还好,通常狗子们只跟他们跑半程——从荒驿到军营;然后两只大狗就会带着两只小狗跑回去。

    第一天,只有阮白陪着狗跑;

    第二天,五个预备役驿卒加上四个荒驿百姓跟着。

    别看他们只是一般民众,可是长跑的经验也累积了一些。如果只是单程跑十里地,他们都没问题,包括汤信厚在内。也不知道是最近吃的穿的好了,还是汤信厚本来就底子好,哪怕看上去还是皮包骨,但是慢跑一点都不比其他人差。

    “别看小人长得矮,从小就跟着这些畜生们长大,半大的马驹还不能骑,跑起来飞快,小人没事就跟着一起瞎跑。”说起童年的时候,汤信厚露出怀念的笑容,一张被纹面的脸上显得更加狰狞。

    阮白看得出他是真心喜欢这些,拍了拍他的肩膀:“来年咱们一起跟着马驹跑!”

    “是,大人!”汤信厚很高兴。他知道凭着自己独一份的本事,是不会被阮白弃之不顾的。但大部分的时候,人要站稳脚跟,靠的不只是本事,还有后台。一起住的五个人中,许二许六有个当总旗的族兄弟,周大虎张大牛是被田大人看中了的,唯有他没什么背景,还是个贼配军。现在阮白的这么一句话,无疑让他去了心病——他能留下来了。

    没人是傻子。五个人之间虽然没有彼此看不顺眼,但都是竞争关系,汤信厚确定了名额,那就代表着剩下的四个人就少了一份机会。当初他们来的时候,阮白说了试用一个月,现在眼看着一个月没剩下几天了。

    阮白注意到四个人的目光,回头对他们也一人拍了一下:“好好努力。”编制内的就业机会就这么多,至于编制外……短时间内还是算了,他现在小胳膊小腿的,还是不要把主意打到擦边球上面去。更何况,做辅军还有一碗饭吃,做老百姓还不知道有没有饭吃。

    公务员的职业病发作,阮白顿时没了别的心思,提气:“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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