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八十一爽利的声音陆续传来,字字句句,仿佛都充满了诱惑。吴良谋呆立在原地听了一会儿,最终,长长的叹了口气,转身冲着正在等待自己做决定的庄丁们说道:“走吧,从侧面绕过去。有红巾军挡着,阿速人顾不上追咱们。” 说罢,从距离自己最近的庄丁手中夺下一根红缨枪,当拐棍拄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开了。 众庄丁也不知道此刻该怎么办才对。按道理,他们已经被庄主送给朱都督了,应该留下跟红巾军并肩作战才对。然而远处杀来的鞑子兵马遮天蔽日,姓朱的手中只有区区一千多号人,大伙即便留下来,恐怕最终结果也难逃一死。并且一旦被鞑子发现是吴家庄来的,肯定还会牵连到庄子里的父母和家人。 “还愣着干什么,走啊!想帮忙啊?!想帮忙就自己留下。不想帮忙就赶紧跟我走!”吴良谋向前走了一小段儿,没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跟上。又回过头来,恶声恶气地喝道。 “唉!哎!大少爷,您慢走!我们这就过来,这就过来!”众庄丁如梦初醒,拿起离家前庄子给大伙专门配置的兵器,背起简陋的行李卷,跟在吴良谋身后,如逃兵一般跌跌撞撞。 ‘红巾军走不了了!”“他们带了太多东西!他们必须留下来跟鞑子拼命!”“两条腿儿跑不过四条腿儿!他们走也是白走,还不如留下来!”一边走,大伙一边回头张望,看着那群模样的肤色跟自己差不多人,在半山腰上,用装满货物的鸡公车,垒起一道又宽又长,曲曲弯弯的简陋城墙。看着那群刚刚放下锄头一年不到的汉子们,有条不紊地披上铠甲,把利刃、盾牌和长矛抓在手里。看着那群比自己高大挺拔的男儿,不慌不忙地拿出干粮和冷水,坐在地上慢慢品尝。仿佛吃得是龙肝凤髓,饮得是玉液琼浆。 当视野里再也看不到那些与自己长得差不多的面孔之后,终于有庄丁忍受不了队伍中的压抑气氛,凑到吴良谋身边,祈求般问道:“他们,他们能打赢,对吧?!大少爷,他们手里有那个铜炮,铜炮!” “对!他们手里有铜炮,打出去的铁弹丸还会爆炸。轰地一下,鞑子就得炸死一大片!”,没等吴良谋回应,周围已经响起了一片肯定的附和声。那些红巾贼刚刚洗劫了吴家庄,但是,在庄主宣布投降之后,没杀掉庄子里任何人,没砸毁任何一座炼铜炉。唯一打烂的,就是吴家庄的院墙和大门,还是庄主主动要求他们做的,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希望吧!”不忍扫了大伙的兴,吴良谋回头朝山上望了几眼,喃喃地回应。“他们,他们走路,走得挺整齐的。身上的铁甲,看上去也,也非常结实。” 注1:阿速军,由波斯的斯基泰-萨尔马提亚人组成的一支部队。持波斯语,信奉东正教。在窝阔台时期,举族归顺蒙古。在北元攻打南宋的战斗中,曾经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元朝末年分为左右两个军,驻扎于现古北口一带。后来在南下红巾军战斗中,被刘福通部全歼。 第五十七章 阿速军 “嗯,军容倒也称得上整齐,临阵机变也还过得去!怪不得兀剌不花会死在他们手里!”枢密院同知,阿速左军达鲁花赤赫厮拉住坐骑,一边手打凉棚朝着五百步外的小山观看,一边品头论足。 从双方斥候在运河畔遭遇,到自己率领骑兵追到这里,前后不过是半个时辰光景。而红巾贼们却在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之内,选了一个对步兵相对有利的地形,并且用那种丑陋到了极点的鸡公车沿着半山腰摆出一道胸墙,着实难能可贵。 “那朱八十一既然敢号称弥勒佛转世,想必多少看过几本书,对军略也多少有所涉猎!!”阿速左军副都指挥使朵儿黑凑上前,笑呵呵地附和。 “正是,正是!十万蚁贼里边,总能找到一两个知兵的!”队伍中的两名千户秃鲁、鲍里厮也带住坐骑,对着远处小山上的义军轻轻点头。 沿着运河奔袭了百里,终于将这支胆敢流窜到黄河以北打草谷的蚁贼给逮住了,让他们如何能不感到欣慰?要知道,阿速左军上下,全是一人双马的骑兵。最适合野外发起冲杀。如果要是让这支贼兵退到黄河以南那泥泞不堪的土地上去。将其一举全歼的难度将凭空增大数倍,从徐州城内杀出来的贼方援军,也会令大伙防不胜防。 但是现在就简单多了,虽然贼军的头领朱八十一将队伍带到了小山坡上。但那山坡的陡峭程度,只能对战马的冲刺速度造成一些影响,却远远没达到让战马无法跑上去的地步。而此地距离徐州还有**十里路,中间还隔着一条黄河。即便芝麻李得到消息,带兵前来救援也得在一两天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