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咸口的,加了一点香油,还放了两个虾仁,鲜美留香。 拿着包子吃着菜,又吃了一碗鸡蛋羹,小包子有俏俏握成拳那么大,因为太好吃了,虽然剩下几口吃不下,俏俏还是吃完了。 俏俏不挑食,特别爱吃蔬菜这些,肥肉不经常吃,瘦肉吃的多一些。 郑之南也是小时候喜欢吃蔬菜多过吃肉,有时候他不想太关注俏俏,他真的怕了,但是看到她小小的一个人,那么乖,一点都不熊,他就没办法让自己狠下心。 如果是个熊孩子,他给这孩子一日三餐,给她衣服穿,有学上,尽到义务就可以了,但俏俏真的乖到让他有些心疼。 维维最起码还有外婆疼他,俏俏的爷爷奶奶几乎比没有还差劲,老想着把她送人,重男轻女到让人无话可说,因为说不通的,这种封建思想已经深入骨髓,跟他们讲有什么用?你讲他们重男轻女,没准他们还会说,没把她扔到尿盆里溺死就不错了,是啊。 他们那个年代,有些家庭生了女孩,是直接扔到尿盆里溺死,也有扔到河里的,完全不在意女孩的生命,仿佛她们只是一个随手可以丢弃的物件。 唯一在意她的原主又给不了她好的生活,奶粉都没喝过几次,听刘银雪言语里,好像这女娃是喝米糊米汤稀饭这些长大的,难怪马上就满两岁了还跟一岁多一点的孩子差不多。 营养什么的完全跟不上啊。 光想想这么小就遭遇了这么多,郑之南哪里还硬的下心。 他可以对任何人狠厉无情,唯独在孩子这里无法做到绝对的无视,或许是他还不够强,或许再经历的多一点,不想受伤的话,就会越来越无情无义,只看重任务本身。 郑之南给俏俏擦了擦嘴,想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看着吃饱的俏俏说:“好吃吗?” 俏俏小手指点了点鸡蛋羹的碗笑了笑,说:“好吃。”鸡蛋羹最让她记忆犹新。 “喜欢吃鸡蛋羹,明天就还做鸡蛋羹给你吃好不好?” “好。” “明天爸爸给你买豆浆和油条。”豆浆青霖镇有买,但郑家不会给俏俏买豆浆喝,所以这也是俏俏第一次喝豆浆,她甚至不知道豆浆是什么。 “好!” 其实就算不是豆浆,郑之南说吃什么,俏俏也会回个好。 郑之南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 这么乖的小孩,真想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给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漂亮的房子,想她拥有一切。 或许这篇重生文一开始,主角也是为了孩子才重新开始奋斗,愿意面对从前,带着再不做点什么就有可能被卖掉的女儿逃离那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其实一开始知道是年代文,他有些怵,心里对年代文的世界怵,特别是五六十年代,还有七十年代,总觉得那个时期会很压抑,每个人都被按在一个框框里,好像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监督着,吃个东西都要记录你吃了几口,想一想他就觉得很压抑。 结果上面说是九十年代,他瞬间就松了口气。 九十年代还好,各种文化大爆发,不用再吃大锅饭,更不需要买什么东西都要拿各种票去换,这个时期进入商界的话也是一个界点,因为知道九十年代很多赚钱的商机,郑之南也算是拥有了一个最大的金手指。 总之只要他想,就不会发愁赚不到钱。 只不过主角当初选的是文科,郑大福挺想让郑之南考个在编的老师,因为在郑大福眼里,只有有编制的才是铁饭碗,不会被下岗,以前都说当工人好,结果呢,下岗的人海了去了,当老师最好,福利好,工资也比一般人高,还不怕被下岗。 所以当郑大福以为郑之南去了京都是准备找个老师,然后好好复习考编制的时候,郑之南开始搜索各种关于网络和编程方面的工作室。 之所以是工作室,现在很多人还不是很支持所谓的网络,所谓的互联网新兴产业,没有投资,因为一些爱好凑在一起的年轻人只好自己组建工作室,自然称不上是公司,这个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如果一家网络工作室没有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就很不错了。 郑之南的目的很简单粗暴,确定一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