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呗,愿意往哪儿秀就往哪儿秀,愿意绣什么花就绣什么花。这样也正好,省得以后弄混了。” 小梅连连点头,没错啊,连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可能出现两片相同的叶子。只要大原则上不变,小细节上难道还不容许个人保留个人的特质吗? 自己跟室友们不同,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像杜珊珊那样小心眼儿,嫉妒自己,其实,也还可以说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乞丐从来不会嫉妒百万富翁,他只嫉妒比他要饭要的多的另一个乞丐。 自己需要做的,就是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让杜珊珊这样的同学望其项背,遥不可及,才能真正从根源上,彻底熄灭她的嫉妒的火苗。 明天,自己要参加的英语演讲比赛的初赛,一定要赢,必须要赢。 两个老太太用不着小梅帮忙做衣服,小梅的晚上就更轻松了些。她晚饭后,站在客厅研究录像,对门老阿姨就带着李母去了她那边继续刺绣,两个人下了决心,第二天就要去人民公园亮相的。 这气氛真的很不错,母女两个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都做得兴致勃勃。 两个精工细作的老太太,把绣花全部完成,拿到这边来熨烫的时候,小梅刚刚熨烫完自己明天要出场的衣服,或者说是她的“战袍”。 “战袍”是修身的天蓝色旗袍裙,长袖,高领,开叉在膝盖上两寸,无金丝无银线的滚边儿,无刺绣,只是一水儿的天蓝色,加了传统的琵琶盘扣而已。 看起来格外简单的衣服,其实做工相当的精致,整个儿透出一种奢华的内敛来。 谁说年轻人就穿不出旗袍的韵味来呢?李小梅就可以。 明天,全省各大学学生代表的演讲比赛,是在省城电视台举行的。也就是说,选择衣服应该更多的考虑到舞台效果。 张教授打听来的小道消息,说是电视台准备的比赛背景幕布,主体就是红色,大红色,鲜艳的很。 所以李小梅之前打算的,自己穿一身大红色鲜艳全场,是不可能达到效果的。 而白衬衫和黑裤子,或者是黑裙子,又是可以预料到的,大部分参赛同学会选择的服饰。 所以,李小梅经过反复衡量,最后熨烫的,是这件天蓝色旗袍。 她还是学生,不需要佩戴什么昂贵的首饰。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李小梅就把自己的头发扎高,早就蓄长了的头发拢成马尾状,从头顶垂过了肩膀。 头发上用的发带,也是天蓝色的布料,除此之外,再无任何修饰。 挂绒的肉色长袜,让李母又瞪着眼睛验看了许久。 447临行露怯 “再穿上件大衣,别冻着了。在省城这么穿,还真是挺好看的,显得人高……”,看起来,李母在省城呆的这两天,还是很有意义的。最起码,更容易接受新事物了,对于闺女的穿戴,管理的也不严苛了。 在县城那边,可是很少见到,天气未暖就穿肉皮袜上街的女人。 “你不是跟大兰阿姨说好的,要去人民公园扭秧歌的吗?怎么还没出发呀?” 不怪李小梅要这样奇怪的问,因为,昨天两个老人家为了那两件扭秧歌的服装,可真是废寝忘食的了,怎么真到了要出发的时候,又磨磨唧唧的了呢? 而且,已经起床了这么长时间了,李母还没去更换那件刺绣的美轮美奂的秧歌服。 “我们这不是……想等着送你走了,再好好商量商量,到底去不去嘛。” 李母期期艾艾的竟然说出这么一些话来。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