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沈美云不明白,这是装什么啊。 怕屁股上的痱子不够多吗? 金六子听到这话,他笑了下,眼尾的细纹也跟着上扬起来,“凤凰牌自行车?多少,一辆可没意思。” 沈美云,“你想要多少?” 金六子伸出一个巴掌。 沈美云蹙眉,“五十辆?” 这是她泡泡里面所有的自行车了啊。 就只剩下这么多了,五十一辆,刨去自己用的。 金六子愣了下,“多少?” 他说的是五辆啊。 沈美云,“你不是要五十辆?”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你这小姑娘是来逗我的吧?还五十辆,你知道整个漠河市场上,一年有多少的凤凰牌自行车对外出售吗?” 这沈美云哪里知道? 金六子,“一年十辆都不到。” 凤凰牌自行车不同于其他自行车,那是最贵的一种。 lt;div style=quot;text-align:center;quot;gt; lt;scriptgt;read_xia();lt;/scriptgt;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