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失去了所有的生机,行尸走肉般,行将木就行走在滂沱的大雨中。 身板依然挺立着,没有什么人能将他的身躯给折弯。 可最后,他还是轻柔抱着她的尸体,跪在了地上。 她一点儿都不喜欢那个样子的他。 她喜欢浩瀚落日下,迎着金光,放空所有想法的越清桉。 喜欢他坚定对着她说:“我知道的,你不是那样的人。” 喜欢他最后站在高宇楼台上,万人之上,睥睨众生,心怀天下的模样。 原著中,她最喜欢的一段情节就是越清桉杀光了渣滓掌控凌天宗的那段日子。 他重振修仙界的各大门派,树立了最完整的修仙规则,严格规定了各门各派如何招徒以保证更多的人能进入适合自己天资的门派。 他完成了墨行歌年轻时没有完成的梦想,世间再也不会有御火宗被解散这样的事情发生。 那时的他年轻但不意盛,踌躇满志,眼中有光。 所以啊,她一定会帮助他,找到那个本来就属于他的未来。 “好看?”北柠摸了摸鼻子,仰天长叹一声。 师哥啊,你可真没用,到最后让人家记住的居然只有脸! 为了师哥以后的幸福着想,他决定在柳若烟面前重新帮师哥树立一下形象。 “柳师妹,我给你讲一讲我遇到师哥时的故事吧?” 柳若烟沉默,这本原著她才刚刚完结,里面的剧情她记得比北柠清楚得多。 别说北柠和越清桉遇到的细节她记得,就连北柠为什么喜欢叫越清桉师哥她都知道。 可是她不能打断那个一脸要告诉她师哥有多么好的少年。 她微微笑着,耐着性子重新听了一遍不一样视角的滚熟于心的故事。 * 越清桉六岁的时候测出了极品天灵根。 金木水火土,五种灵根,没有人能同时修多种灵根以上。 墨行歌不敢耽误越清桉的修行,只能日日夜夜带他遍寻天下名师。 他不辞辛苦联系了许多好友,一教就是两年。 越清桉进步飞速,修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暴涨,碾压同龄人。 墨行歌欣慰中带着一些遗憾,他是纯种火灵根,越清桉志在五行,并不能接他的衣钵。 有一年,两人在经过一条喧嚣的人间街道时,越清桉看见了一个十来岁大的乞丐。 那个乞丐瘦骨嶙峋,满身脏乱,半躺在垃圾堆里,任由蝇虫在他身上乱飞。 太阳照在他半敛的眼睛上,那眼睛居然动也不动了,不知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