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袍人还是不置可否,好像眼前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像个局外人一样,饶有兴味的看着白慕与纳尔逊对峙。 纳尔逊转回头,样子犹如困兽,但目光却仍旧锋利,他指着白慕说:“你以为老子会怕你,我已经将你的行踪传回到帝国了,你现在只剩死路一条。” 白慕心中暗笑,纳尔逊终于知道反击了,身上也看出了那么点中将的气魄,白慕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好像有点欣慰,因为欺压在他头上的军方高级将领若都是只要吓一吓就丢盔卸甲,白慕只会觉得很悲哀。 白慕与纳尔逊打交道的次数不多,这人给他的印象就是个墙头草。 纳尔逊虽是中将军衔,但在第一军团中并没有什么存在感,帝国的第一军团有两种出人头地的方式,一种是背景足够强大的贵族,另一种就是实力足够强悍的能者。 只看纳尔逊刚刚的表现,就无法将他与强者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他是靠祖辈的功勋进入第一军团,虽然他的祖辈也是帝国皇室一族,但是近些年早已没落,并且白慕听闻他的父亲十分好赌,将祖辈留下的资产与财 富全部败光,白慕忽然想到,他出卖帝国机甲设计图会不会与此有关,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还得继续面对眼下的情形。 白慕看了纳尔逊一眼,眼角微微翘起,带上了一丝冷漠的笑意:“你说的对,反正我也在劫难逃了,不如拉个垫背的,你看怎么样?” 这话让纳尔逊哑口无言,他神色惶恐的说:“你,你到底要干什么,你还想杀了我?” “有什么不可以的么?”白慕反问。 “你敢!”纳尔逊怒目而视。 “你想试试?”白慕轻飘飘的说。 “我是帝国的——” 纳尔逊还没说完,白慕的身影快的像离弦的箭,眨眼就到了纳尔逊近前。 “啊!” 纳尔逊发出一声惊恐的叫声,身子抖成了筛子,他颤抖着手摸上自己的脖颈,手上沾满了鲜红的液体,还带着咸惺味,那是血! 而此刻,白慕手中出现了一把手指长的匕首,垂下的刀刃上凝出一滴血珠。 这把短匕是韩乃瑾将小瓢虫收走之后他做成的,为了防身,短匕的收缩形态是一枚纽扣,扣在他衣服最下面一颗,所以,即使在门口经过了重重搜身,也不会有人将一颗扣子当做杀人的凶器。 一道血红的伤口横在纳尔逊的脖颈,那道伤口不深不浅,要不了他的命,但也足以让他吓丢了魂。 纳尔逊的反应也很快,他立刻撕掉自己身上的衣服,第一时间去包扎伤口,可是脖子上缠着碎布的纳尔逊全然失去了风度,看上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