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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提取血样,发现了不属于康夫妻子的血液。血液非常少,检验结果证明血液属于康夫。

    杀手告诉康夫,第一桩杀人案到第六桩杀人案,间隔了三个多月。干血最佳保存期是两个月。物证人员能检测出康夫的血液,说明康夫被人栽赃。栽赃他的人正是戴尔。

    杀手说,他可以给康夫洗刷冤屈的机会,同时康夫要冒顶罪的风险。康夫问什么机会和风险呢?杀手说,他即将前往伦敦继续猎杀目标。杀手会在动手之前,通过电话将自己的杀人地点告知康夫,如果康夫能阻止他,或者抓到他,康夫自然能洗清冤屈。同时康夫因为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很可能会被坐实丝巾杀手的身份。

    康夫问杀手的目的,杀手的答案是戴尔。至于为什么自己入狱后,丝巾杀手销声匿迹,这恐怕要去问丝巾杀手。康夫告诉警察,杀手说,之所以给自己机会,是因为康夫和杀手的仇人都是戴尔。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丝巾(五)

    康夫开口后24小时,在内务部的审问下,戴尔承认17年前办丝巾杀手案时,一名警探将康夫的血液滴到物证剔骨刀上,所谓的同事说康夫手指受伤也是假的。戴尔是在康夫即将上庭前才知道这件事,经过几名负责警探的商讨,决定隐瞒这个事实。并不是因为他们想栽赃康夫。而是因为他们认定康夫就是丝巾杀手,如果说明了真相,不仅所有的物证会被推倒重新调查,康夫也会被无罪释放。于是在法庭上,戴尔选择了沉默。让戴尔意外的是,康夫并没有指出血液诬陷的事,这让戴尔内心存有一些疑虑。

    戴尔之所以向内务部说出真相,是感谢康夫救了自己女儿。根据当时康夫的描述,他飞车赶到后,看见一名戴滑雪帽男子手持手枪,于是大喊扑向滑雪帽男子。男子回头开了两枪,一枪打中了康夫的大腿,一枪打中了油箱。之后康夫就不知道了。

    物证人员检查被烧到完全变形的皮卡和现场情况,认为符合康夫口供描述的现场。现场附近松软地带发现了半只可疑鞋印,怀疑凶手是一名伪装成男子的女子。警探分析,凶手开枪射倒康夫之后立刻逃跑,经过漏油的汽车时,点燃了地上的油,再将手枪和弹壳扔进火里,销毁证据。

    在一公里外,监控拍摄到了芬妮开车在早上六点五十分经过荒地边的公路,进入两百米监控盲区,直到七点四十分芬妮的车才开出盲区。

    因为梁袭的原因,一直关注芬妮的贝克传唤了芬妮。芬妮很有作派,贝克被她耍的有点下不来台。芬妮让贝克选择,如果贝克愿意贡献自己的腹肌让芬妮欣赏,她就配合贝克。否则她就叫律师。在最终贝克牺牲身体后,芬妮按照约定说明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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