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问他,还不如她自己写信给书书呢。 丁鸣还不知道自己在媳妇心里已经成为了哥吹,此时正笑容满面的介绍着。 “嫂子他们过的可好了,房子大就不说了,家里还有火墙,冬天柴火一烧,家里可暖和了。家里还有的也都有,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都一个不落。” “天气好的时候,嫂子隔三差五的就骑着自行车四处逛逛,附近几个村她都逛熟悉了。谁家的鸡蛋新鲜,谁家换东西公道,谁家的手艺人做出来的东西结实又耐用,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对了,他们家后面还有一座山呢,虽然不算高,但是里面东西可多了,我带回来的春笋就是嫂子带我去山上挖的,特别新鲜,明儿个咱们就做了吃了,嫂子做的油焖春笋,春笋炒腊肉,还有腌笃鲜都特别好吃。” “除了春笋,还有蘑菇,雨一下,山上的蘑菇就全都冒出来了,捡起来特别爽。还有野菜、野果、板栗等好多好多东西,野菜很新鲜,包饺子好吃。野果有的甜有的酸,板栗我去的时候该没有,嫂子说她去年打了不少。” “对了,山上还有野鸡,就是它飞的太快了,我没逮住,让它给跑了。”说到这里,丁鸣的语气中有些明显的遗憾。 显然,对那只没能够逮住的野鸡耿耿于怀。 潘宁认真的听着,随着丁鸣的讲述,脸上的笑意也越来越深。 看来,书书在那边日子过得应该不错。 说不定,比起以前在京市的时候,如今的她还要更自由自在些。 “想吃野鸡过两天就去买一只,家里还有些书书寄过来的榛蘑没吃完,到时候我给你做榛蘑炖鸡吃。” “不,我不是想吃鸡,我只是想吃那一只鸡。”丁鸣缓缓摇头,语气沧桑。 他想吃的是鸡吗?那是对于自己失败的不甘心。 可恶,他竟然让肉从他手里飞走了。实在是太浪费了!飞的那么高,跑的那么快,一看就知道肉质紧实,味道肯定特别好吃。 潘宁挑挑眉,“所以,你到底吃不吃榛蘑炖鸡?” “吃!”答应的十分干脆果断。 “那不就结了?记得买鸡。”潘宁丝毫不意外他的回答。 丁鸣吸溜了一下口水,仿佛已经闻到了榛蘑炖鸡的香味。不怪他意志不坚定,实在是榛蘑炖鸡的诱惑太大了。 “好了,东西收拾收拾准备吃饭了,时间不早了,早点吃完休息,明儿个还得上班呢。” “成,东西先放桌子上,一家家的分开来放好,明儿个我给每一家送过去。” 两人很快将所有的包裹都分类整理好,洗了手便准备吃饭。 饭菜是潘宁早就做好的,不过因为不确定丁鸣什么时候到家,就一直放在锅里保温,这会儿还热着呢。 丁鸣早就饿的不行了,一上桌就狼吞虎咽,潘宁见了心疼,一个劲的给他夹菜,自己倒是没吃两口。 “你别光给我夹菜,你也吃。” “不用管我,我中午吃的多,这会儿还不饿,你多吃点。” *** 从市里回来好几天以后,顾明景果然带回来了一张电风扇的票。 想着赶早不赶晚,趁着现在风扇还没应季,库存充足,赶紧先给买回来,免得到了夏天,一大堆人抢着要,拿着票都不一定能够买到。 于是在顾明景再次休息的某一天,两人便赶紧去了市里,将风扇给搬回了家。 因为风扇体积不大,倒也没有引来什么关注。不像前些天家属院的一户人家家里买了台黑白电视机,顿时引起了轰动,大伙全跑去家里看热闹去了。 简书倒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