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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


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邻居家里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宣适家的大火,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

    为了房产,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来,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

    这也使得十岁的宣适小朋友,直接从香饽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程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拉着宣适的手,和他说,【阿适,以后,我家就是你家】。

    程诺的爸爸妈妈其实也不想招惹这些是非。

    奈何程诺异常坚持。

    为了让宣适留下,程诺绝食了整整三天。

    宣适算得上一夜长大。

    他需要面对的事情有很多。

    凌驾于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护程诺。

    这是宣适幸福童年的终点,也是他武力值的起点。

    第92章 天煞孤星

    除了武力值,宣适的成绩也是极好的。

    他在温州中学,能排年级前二十。

    只要不和聂广义那种不讲道理的天才比,宣适也是妥妥的学霸人设。

    程诺的爸爸妈妈一直都对宣适不错。

    总归,家里的经济条件摆在那里,多养一个小孩也没有关系。

    对于程诺的爸爸妈妈来说,抚养宣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算得上是负支出。

    程诺在念书方面一窍不通,哪怕是九年义务教育,也不怎么能跟得上。

    如果家里没有宣适,他们需要找一个高端住家家教。

    住家家教和保姆从来都不是一回事。

    即便是在程诺和宣适成长的那个年代,有教师证的住家家教,每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五位数。

    基本上相当于同时期外企新进员工的两倍的工资。

    更是同时期学校老师工资的四倍以上。

    乍一听,这个工资很是有些离谱。

    认真想一想,却也情有可原。

    别说是二十年前了,现在也一样还有很多人,觉得住人家里的就是保姆。

    有教师证的人,谁不愿意去学校教书,成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

    这就好比,通下水道比做程序员赚钱多,又有几个在办公室的程序员愿意起早贪黑地去给人通下水道?

    自称码农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种田。(飞黄腾达了在自己的别墅院子里面拥有一块菜地那种情况除外。)

    住家家教本来就很稀缺,男性更是凤毛菱角,真要请的话,价格基本就是翻番。

    当然了,通常情况下,家里有男孩子,才会请男的住家家教。

    宣适属于特殊情况。

    他除了没有教师资格证,其他的各项条件,都比程爸程妈原来请过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诺再也没有被就读的私立学校劝退过。

    在小宣老师出现之前,这样的情况,已经出现过两次。

    程爸爸程妈妈很快就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他们对宣适很好,一应生活水准,全都比照程诺。

    可这话又说回来,对宣适好是一回事,宣适要和程诺有点什么,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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