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有一种感觉,谢纤云有时候是有意为之,故意引得盛承昊动怒,在人前展示出盛承昊的强势,努力营造一种弱者的姿态,从来博得众人的同情。我曾有一次看到她在院子里除草种花,她身手矫健,动作利索,眼神狠厉,与平时和盛承昊在一起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赵向晚停下吃饭的动作,认真看着洛丹枫。 一个画家的观察力,赵向晚是绝对相信的。 如果谢纤云人前人后两张面孔,那……就有意思了。 赵向晚问:“那,她为什么要扮演弱者?” 洛丹枫摇摇头:“不清楚。我只是客观陈述,不持任何观点。” 赵向晚陷入沉思。 有一种可能,谢纤云扮演的角色,是盛承昊喜欢的女性形象。因为一个强势的男人,对柔弱、听话的女人更感兴趣。 但如果是这样,那盛承昊应该很受用、很喜欢,不至于人前有尊重,人后家暴。 还有一种可能,谢纤云刻意扮演受害者形象,就是故意膈应盛承昊。她是盛承昊的枕边人,当然知道他的喜好,她故意在人前装出一幅畏畏缩缩的模样,气得盛承昊牙痒痒,忍不住脾气喝斥。至于家暴,也可能是她挑起事端,引得盛承昊动手,然后报警。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谢纤云并没有刻意扮演,而是正常状态。 她有社交恐惧症,与外人交流时胆小、怯懦,即使是和丈夫在一起也内向、老实,让开公司创业、雷厉风行的盛承昊看不惯。但只要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她便会感觉自在舒服,表现出洛丹枫所看到的利索模样。 到底是哪一种情况,目前还没办法下结论,得做进一步的观察。 赵向晚抬眸看着洛丹枫:“您刚才说他们家只有小的是个乖的,现在只说了一个谢纤云。其余三个呢?” 洛丹枫是大家族出身,家教很严,吃饭的动作非常优雅。如果不是因为下乡当知青,根本不可能与在公社当厨师的季锦茂认识、相恋、结婚。 虽然旁人可能会觉得明珠暗投,可惜了洛丹枫这个仙女一般的人物落在季锦茂这个俗人之手,但季锦茂用行动证明了洛丹枫的选择是正确的。 洛丹枫非常喜欢赵向晚,也很懂得尊重人,对于赵向晚对警察工作的热情与执着,洛丹枫表示尊重、理解、支持,从来没有一点豪门阔太太的趾高气昂。 听到赵向晚的问题,洛丹枫笑了:“向晚,你这是开始工作了吗?” 赵向晚也笑了:“也算是吧,谁叫你刚才警察上门的时候忙着画画呢。” 洛丹枫道:“盛承昊这个人,我不了解,但能够在八十年代从华夏科学院辞职出来创业,这需要眼光、勇气与能力,从这一点来看,他很成功。如果就家庭情况来看,他人前不尊重妻子、人后家暴妻子,对两个儿子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他没有处理好家庭关系,从这一点来看,他是个失败者。” 赵向晚叹了一声:“人,真的很复杂。” 洛丹枫晚上吃得少,吃了点青菜、鸡蛋、米饭之后便放下了筷子。她知道赵向晚想要破案的心情,便将自己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盛家大儿子,整个人透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在小区里见了谁都会客气地打招呼,态度非常和气,笑起来也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只是……太过八面玲珑的人,我不喜欢。” 季锦茂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洛丹枫与他结婚二十多年,早已默契无比,转头看了他一眼:“你不一样。你做生意八面玲珑那是没办法,但是对家人,你很真诚。” 季锦茂嘿嘿一乐,忽然想到一件事:“那,洛一辉……”那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怎么没见洛丹枫说不喜欢? 洛丹枫眼中眸光一黯:“唉!我待他以诚,但他心思太多,可惜了。只是,他终归是我哥的孩子,小时候父母离异让他没有安全感,所以想拼命抓住更多有形的东西,这才走偏了。算了,季昭也没什么,反而还因祸得福认得了向晚。把他打发到珠市酒店,当个大堂经理就行,以后少来往吧。” 想到洛一辉曾经对季昭表现出来的恶意,赵向晚若有所思。 洛丹枫察觉到赵向晚的目光,笑着说:“季昭是我儿子,一辉是我侄子,亲疏有别,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放心吧。”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