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生活,日復一日地执行别人制订好的计画,一步一步地往前,再一步一步地超越。不是他没有自己的想法,是他不认为那些决定有多么重要,值得花时间去抉择。既然不想花时间,那就服从别人的决定。所以他向来表现得又乖又听话,毫无攻击力。 唯一的意外,是周旭。 周旭成为了他的未知数,成为他愿意奋不顾身、毫无理智去争取的目标。就算失去了一些舞台,失去了他原有的璀璨未来,他依然无所畏惧。 只要能够得到周旭,那他就是大获全胜。 晚上七点,许岳彬结束训练,从t大室内体育馆走出来,迈向不远处的公车亭。 等公车的时候,他拿出手机传了好几条讯息给周旭:「今天宵夜小旭哥想吃什么?天气越来越冷了,吃薑母鸭或羊肉炉好不好?我回家的路上顺便买现成的。」 周旭没有立即回覆。这很正常,毕竟周旭的工作很忙,喝水都不一定有时间了,怎么可能会滑手机? 所以许岳彬虽是问周旭,实际上,他已做好薑母鸭和羊肉炉都买的决定。 今天的周旭是午诊和晚诊,晚诊要看到九点,回到家又九点半了……光想,许岳彬就对周旭感到心疼。 他有无数次想劝周旭离开那间破烂的诊所,却又觉得,以他的身分没什么资格对周旭的职涯规划指手画脚,哪怕两个人的关係在之后產生了变化,他也不想做出影响周旭自身决定的行为。 不过,别人不疼,他加倍地疼,加倍地对周旭好。 「怎么办,我两个都想吃!可是我还有二十三个病患要看(大哭)!」 许岳彬下了公车,在家附近买好羊肉炉时,收到了周旭的回覆。 「没关係,我两个都买给你吃。」许岳彬的嘴角微微上扬,单手敲打键盘,回传:「小旭哥你快去忙吧,宵夜的事交给我。」 周旭秒读这两则讯息,却没做出任何回应,大概又跑去看诊。许岳彬把手机放回口袋,徒步走至下个街口的薑母鸭店,外带了一份,再折返回公寓。 他和管理员打招呼,确认没有要收取的包裹后,搭乘电梯上楼。 然后,他在家门口外,遇见了一个人──贺新尧。 仔细算下来,许岳彬见过贺新尧三次。 第一次见,是十几年前。他到表姊家帮忙将採收的酪梨套袋,再出货给订购的客人。贺新尧骑着脚踏车来找表姊,问表姊要不要跟他一起去找周旭玩。表姊是想去找周旭的,碍于家里正处于农忙,出去玩肯定会被打,只好忍痛拒绝。 许岳彬会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也想去找周旭。周旭是他见过,长得最好看的人。跟他这种乡下的土小孩不一样,是纯洁的,是无暇的,宛如天使一般。 可他太平凡了,年纪也太小了,纵使内心多么渴望靠近,果断迈出的步伐,依旧无法缩短他们的距离。所以他很嫉妒贺新尧,嫉妒这人能和周旭称兄道弟,恣意地去找他的白月光,还不需要想出任何藉口。 第二次见,是在五年前的夏天。贺新尧带着新交的女朋友,跟周旭和表姊回到故乡探望亲友。到了晚上,他们举办一场烤肉大会,好多乡里的年轻人都跑过去参加。许岳彬有辅导课不能马上去,等到了时候,烤肉会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在混乱的人群中,找到已有些微醉意的周旭。 周旭的眼神透露出心碎,面色更是忧伤。顺着周旭的眼神,许岳彬转过头,见到贺新尧正勾着某个女孩调情。当下,早已知道「情」为何物的许岳彬,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他失恋了。他发现自己喜欢的人,有了喜欢的对象。 好消息是,他喜欢的对象也失恋了。纵使不容易,至少他在不远的将来,还有争取的机会。 第三次见……是现在。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