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女儿去吧? 尤其是这街道前前后后的,谁不知道宋伟疼这个继女可比对他那前妻生的亲生女儿宋思雨要厉害得多。 家里要是必须得派一个下乡的话,那也绝对是让宋思雨去,绝不可能轮到林冉去的。 还不等林冉解释清楚,风风火火的王阿姨便转身去给林冉重新拿了一份申请书。 “这申请书倒是有多的,但是可再不能弄丢了,回去让你姐收好,后天统一交上来就得去审批了。” 王阿姨一边说着,一边将新的申请书递给了林冉。 林冉接过之后,才笑着对王阿姨解释了一句。 “王阿姨,我姐的申请书没弄丢啊,这份是我要的,谢谢王阿姨了,我会尽快写好交上来的。” 说完,林冉便拿着申请书转身离开了。 留下身后的王阿姨站在原地,人都傻了。 什么意思? 他们家这是打算两个孩子都去下乡!? …… 可惜的是林冉没有解释,将申请书揣好之后就直接去了国营饭店。 这几天她为了熟悉这边的环境,倒是路过了国营饭店几次,但都没有进来吃过。 那本小说里将这个时期的国营饭店描写得宛如高级酒店般的存在,一般人还消费不起。 林冉倒是想亲自试试这里面的饭菜口味到底如何。 进到饭店之后,她点了几个招牌菜,交了钱和票之后,便坐在一旁等着上菜了。 在等着上菜的期间,她掏出那份申请书仔细的研究了一下,发现自己竟然可以申请去哪个地区下乡。 大概是作者为了剧情需要,彻底的激发宋思雨和宋伟之间的矛盾,所以宋思雨好像还作死的选了一个条件最差的地区去下乡。 不过林冉可犯不着这么作死,她只是想借机远离宋家这一家子而已,没必要还上赶着挑最苦的地方折磨自己。 只是她调动脑海中的记忆想了想,却很遗憾的发现,大概是原身有记忆开始就一直在城里住着,她对乡下各个地区各个公社的情况简直一无所知。 唯一有一点印象的,好像就是她儿时待过几年的,她亲爹所在的春风公社。 春风公社就在本市下面的一个县里,但虽然同属一个市,距离却一点不近,光是坐车都要坐足足一天的时间才能到达当地的镇上,然后从镇上坐两个小时牛车去公社,再用脚走一个小时才能到达底下的大队。 光是听着就给人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 但实际上,除了交通不方便了一些之外,那地方还是个相当不错的地方。 虽然地势偏远,但气候和环境都很好,土地肥沃,人们每年收成的粮食也能吃个八分饱,比起很多山区食不果腹的情况来说,已经算是十分富足了。 只可惜光吃饱没用,交通不便,离城镇太远,各种信息相对滞后,对于某些向往着城里生活的人来说,那里依然落后得无法接受——比如原身的亲妈李秀丽。 印象中李秀丽就是因为受够了农村的生活,嫌弃原身的亲爹穷,才毅然决然和他离婚,准备去城里寻找第二春。 她年轻的时候确实长的有几分姿色,再加上她娘家那边有个邻居姐妹嫁到了城里,表示会给她牵线搭桥,所以李秀丽才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春风大队来到了市里。 她起初并没有打算要女儿,离开林家的时候直接将女儿留在了那里,毕竟带着个拖油瓶肯定会影响她的行情的。 结果没想到姐妹给她介绍的宋伟,竟然会主动提出让她把女儿要过来,两人一块照顾。 那个时候宋伟可是李秀丽遇到了最优质的二婚对象,他既然都主动提了,生怕他不高兴的李秀丽哪里还敢拒绝。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