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顾客,抬起头的时候和叶逢春对视了一眼。 男人朴素不起眼的衣着下,有一张过于好看的脸,尤其是那双有着漂亮卧蚕的眼睛,眼神恬淡又柔和。这个发现让叶逢春略微惊讶了一下,男人看起来并不很年轻,眼角有一点不明显的细纹,大约叁十叁四岁的样子,虽然过了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但又还未完全枯败,尚留存着一点青春余韵。 滚烫的铁板还在发出“滋滋”的声响,男人手里却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那双本来平静如水的眼睛里泛起层层波澜。 “逢春姐……”男人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颤抖,“你出来了。” 叶逢春对这个叫温庆华的男人有那么一丁点印象,但也仅仅有那么一点。 毕竟一个人叁十二岁和五十二岁的样子可能差别没那么大,但十叁岁的样子和叁十叁岁的样子往往判若两人。 在叶逢春没有为了躲债东躲西藏之前,她们家和温庆华做过不少年的邻居,两家人是八竿子能打着一竿子的亲戚关系,温庆华叫她一声姐姐。 温庆华是留守儿童,但与其说是留在家里给他奶奶照顾,不如说是他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所以温庆华很小就学会了做饭。 叶逢春每次闻到邻居家的饭香味,都会抱怨邹志军就是个连饭都做不好的残废。对于做饭,邹志军是想学学不好,叶逢春是只做甩手掌柜,吃得不如意就跑出去下馆子。邹志军挨了几回骂以后,终于开了窍,经常给温庆华点零花钱让他来她们家做饭。 叶逢春吃饭不看厨子,所以对这个经常出入她们家的小男孩并不是很在意。 她没想到温庆华居然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她,并且一眼就认出了她。 温庆华坚持不收她的钱,还给她多加了一个鸡蛋和两根肠,小小的盒子几乎要盛不下,红艳艳的辣椒面铺了厚厚一层,像是抖一抖都能落一地。 温庆华突然笑出声:“逢春姐还是这么爱吃辣。” 叶逢春一边吃一边随口附和了两句,刚吃没几口就辣得直冒眼泪,牢里饭菜口味能淡出鸟,叶逢春只知道自己想吃辣,却忘了自己这张嘴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辣的东西了。 有柔软的纸巾擦掉了她眼角溢出来的眼泪,随即一瓶纯净水又被递过来。 温庆华抿着唇,另一只手不自在地在腰间的围裙上蹭了蹭,“刚拧开的,逢春姐先喝口水压一压吧。” 叶逢春接过水喝了两口,可是她一手拿着水,一手端着烤冷面,显然没办法边吃边走了。她把水放到一边,打算吃完再回去,一抬头看见马路对面停了一辆旧自行车,自行车正好停在一盏坏了的路灯底下,因此谁也看不清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脸上,是怎样阴郁晦暗的神情。 当他走到马路对面,路灯柔和的光线驱散了所有不该出现在光下的阴霾。身穿蓝白校服的男孩神色寡淡,面对叶逢春的时候像是面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虽然把“像”去掉也没什么不合适,她们本来就是认识了没多久的陌生人。 “我做了饭,为什么不回家?”叶梓的眼神在温庆华身上微微顿了一下,又紧紧盯着被辣得嘴唇通红、口水直冒的叶逢春,“……姑姑。”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