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的伐木人小屋里,周金儒点亮了一盏小灯,这是他早些年在维多利亚遗迹探险时使用的,距今已有将近十五年,没想到还能用。 一点点微弱的灯光在黑夜里显得微不足道,而且小屋的窗户也提前用草料遮掩,不用担心有光亮传出去。 到了夜晚,小路易莎变得沉默寡言,目光呆滞。 周金儒想,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来说,实在太可怕了,她还能保持现在的状态,已经可以说超过了绝大部分同年龄的孩子。 吃过东西后,小孩子躺在平铺着大衣的木质地板上,紧紧抱着周金儒的手臂,因为这是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人。 很温暖,也很安心。 渐渐地,小路易莎睡着了。 周金儒望着依稀能分辨出轮廓的小脸,心想为什么亚叶小时候这么可爱,二十年后却像一个老妈子。 如果说小兔子阿米娅是可爱的小女儿,那么亚叶就是长大后看老父亲不爽的大女儿。 周金儒不禁感叹自己老了,要按照真实岁数,他最起码也是百岁老人,匆匆走过的百年时光,回忆之笔锁住了他的时间,他不会变老,只能看着身边的人逐渐老去,凋零。 这也是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七年的缘故。 另一个原因是很难解释为什么七年时间没有让他的外表发生变化。 幸亏这片大地的人们无法及时联系,寄一封信要通过信使和驮马走过千山万水,定居的人不会离开家超过十公里的范围,更不会轻易离开移动城市,当然也没法再遇见四先生。 周金儒见过一对生活在不同移动城市的姐妹,自从年轻时候分别后,终其一生也没有再见面,她们只能通过文字来描绘彼此的生活和经历。 她们之间的联系是一封封信件。 时间在这片大地是很漫长的。 一夜过来。 路易莎再次从梦中惊醒,发现身边没有人,当她努力爬起来时,发现四叔叔正在烧开水。 只见他将从周围收集来的冰雪放进一口圆柱形的锅里,手指轻轻一搓,一簇火苗弹射出来,持续加热,没过多久,一锅热气腾腾的开水便烧好了。 在寒冷的环境里,再烫的水也会很快凉下来。 “快,漱口洗脸,抱歉我没带牙刷和牙膏,暂时忍一忍吧。” 他们的早餐仍然是罐头,剩余储备量已经下降到四个,应该还能再坚持一天。 “外面还在下雪,天气情况没有改善,所以我们会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食物不用担心,我会打猎,盐巴也有一些,我还找到了一张地图,有点旧,但还能用,至少不用担心跟着路线走,会被带进河沟里。” 路易莎听不懂这些,只是懵懂的点头,她还只是个三岁多的孩子呢。 周金儒从背包里取出一支有手臂长短的盒子,当着小姑娘的面,将其拆解,再组装起来,一把看起来还不错的弓呈现在她的面前。 “我好久没用过它了,试试吧,去打猎,你也要一起来吗?” 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