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培养为重点、大神,甚至白金,网站不仅要付出可观的稿费,而且,在人力、运营、物力、金钱、时间上,同样需要大量的付出,作者的专心写稿码字,只是其中的一环。而且,一个重点网络文学作家的培养,那可能伴随着至少一百个,甚至更多的作者,没有培养出来,全部扑了,消耗掉了。对网络文学网站来讲,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的损失。 因此,培养一个重点级、大神级和白金大神级的网络文学作家,对网络文学网站来讲,成本非常高,耗时也往往至少得好几年。不是现在,纵观网络文学21年来,哪有一书封神,一书登天的作家作者,没有,只是,人家的努力过往,没跟你说罢了。没写个七八十来年,想出头,真的很难。 但这几年来,大家会发现一个共同现象,虽然大家明知道荣誉和金钱,往往不可能随着你成长起来那一刻赚到钱的那一刻,就同时加诸在你之上,往往会滞后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可这些刚被培养出来的重点、大神和白金,却往往非常不满,总觉得:我都是重点、甚至大神、白金了,月收入几万,甚至几十万了,凭什么你们不捧着我,给我奖,给我荣誉,影视改编我的作品,给我更多的钱。 当然,成为大神后,继续努力保持,并且本人道德品质没问题,作品质量持续可佳,得到影视改编,得到奖和荣誉,得到更多的钱,那也是顺理成章,未来几年的事情。 可是,大部分作者,就算是成名的作者,也不愿意等这个几年,也就是说,一种浮躁,其实是普遍存在的。 如果没有合同的约束,这样的重点、大神和白金出走网站,对网站造成的损失,确实是难以估量的。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中小网站来讲,可能一位这样级别作家的出走,就带来网站的衰落,甚至倒闭,这种例子,也是屡见不鲜的。 因此,往往网络文学作家作者跟网站合作,谈感情没问题,但真正的合作,还得落在白纸黑字的冷酷合同上。而且,不谈之前,光从这几年来看,网站大神作家出走,转投别家的事件,简直不要太多了。 最终的结果是,网络文学网站越发的收仅了合同。其实,这跟艺人出走经纪公司,是一回事儿。如果说,你合同义务完全完成了,出走没问题,但在完成全部合同义务之前,这种抱怨,我觉得,意义不大。 创作和写作,是一种高尚的事情。但签月创作,却是合同约定,鼓励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基本上,高尚而美好,但托离合同约定的高尚和美好,那是为害整个网络文学行业。 最后,我想强调:第一,合同是签月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商议合同的过程中,这个保密,就生效了,任何泄漏合同的行为,都是不妥当的。第二,合同是签署双方的双方选择和谈判的一个过程,觉得合同不合适,在任何签署行为,包括咱们签月创作合同中,都是司空见惯的,合同的签署,也是双方讨价还价的一个过程。第三,签月之前,你尽可能提出自己的条件和要求,但能不能签月,是双方考虑的,不应该存在利用雨论声音倒比的情况,应该让商业回归商业,让创作,回归创作。(作者:董江波,笔名冷得像风)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