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再继续找我麻烦,可别怪我不客气!” “破罐就不怕破摔,反正二弟妹已经合离,三弟妹也回娘家住了,多我一个也不多,是不是?” 女人的声音透出一股豁出去的决绝,显然这是她的最后通牒。男人继续告饶,好话说尽才把女人重新哄了回来,两人不情不愿的离开了酒楼,朝着另外一边走了。 被迫塞了一嘴瓜,林屿大气都不敢出,一直等到男女走开,才敢放下空掉的杯子,好尴尬。 林屿他扭头回来,就看到春霞姐突然爆笑出声,一连串的笑声从她嘴里流出来,她笑的前俯后仰,控制不住,差点滑到桌子下面去。 春霞娘吓了一跳,连忙去搀扶女儿,把人扶起来,春霞姐还是笑个不停。 “哈哈...这是...我今年,不不不,这二十年来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春霞笑的全身发抖,抖成筛子,好容易止住了,她揉揉酸疼的脸:“你们知道刚才那对男女是谁吗?” “那是秦瑞的大表哥,杨福全!哈哈哈哈哈!” 噗嗤! 林屿也笑了,结合刚才听到的八卦,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就说嘛,出嫁多年,有儿有女的姑母怎么会好端端跑回哥哥家里住,还一住就是一年多,连过年都不回去,感情是把儿子家搅成一团乱,避难来了! 春霞爹娘面面相觑,楞了片刻后也撑不住笑了。 这特么都叫什么事儿啊! * 不管为什么,经过这么一遭,明显春霞爹娘心情好了不少,春霞甚至是一路哼着小调回去的。 林屿自己想象都觉得神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当然有这样的人,成亲后觉得儿子跟自己不亲了,按着儿媳妇的头想让别人听话,或者单纯只是想要施展当父母的权威。”胡婆婆淡定说道:“这世上什么样的父母都有啊。” “又长了见识。”林屿点点头,他亲爹死的早,前世的父母更没做过这样的事情,难以想象。 胡婆婆只露出饱经风霜后,熟知世情的笑容。 自从林屿认识胡婆婆时,她就是这样的。对于为什么她独自居住,林屿也听到过几句闲话。 她以前是个出色的绣娘,绣出的画屏能卖出百两银子,后来,在州城买了院子定居,日子过的很舒服。但后来,听说胡婆婆的丈夫跟儿女都死了,胡婆婆自己留在州城伤心,于是搬到乡下来居住,也减少开销。 这样想来,胡婆婆有一种难得的坚韧,并不会因为挫折被击倒,她保持自己的步调和对生活的热爱。 林屿觉得自己也学到了东西。 但日子总归要继续过的,出了正月,林屿就开始琢磨养小鸡仔的事情。 养鸡仔,可以下蛋,可以吃肉,除了割草费事点,也没其他的坏处。听说林屿想要养鸡,三叔很大方的送来了五六只毛茸茸的小黄鸡。 “这这么好意思白送,三叔花了多少钱?”林屿连忙要掏钱出来。 “没花钱,对方也是送的。”三叔摆手,“这一窝是冬小鸡,怕冷不好养,你能养着对方还巴不得呢!” 母鸡孵蛋通常都是春天或者秋天,因为天气温暖草木丰茂,到处都是吃的,而冬小鸡就要费劲找青草,还要注意保暖,一不留神就冻死了。 “既然这样,小鸡要是养大了,我请三叔吃小鸡炖蘑菇。”林屿拎起笼子,把小鸡仔带回来。 这一窝小鸡,三公三母,如果去买也要花一百来文,算是大人情。 毛茸茸的小鸡仔一进门就获得一致喜爱,毕竟它们真的可爱,只会小声叽叽叽叫,拍动着小翅膀到处转悠。 希希把小鸡举在掌心,摸了摸鸡仔的脑袋,鸡仔反过来蹭她的手指,疑惑的叽叽叽,被蹭的手心发痒的希希笑了。 “希希?” 两双黑豆豆眼一齐望过来,楚楚可耻地被萌到了! “既然喜欢,就好好养它们,可以吗?要给她们喂食,带它们出去遛弯,还要给它们打扫鸡窝,能做到吗?”林屿对着希希跟楚楚说道。 “当然!我可以的!”楚楚答应的特别响亮。 第二十四章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