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更没好果子吃,男人指认了唐莎,交了罚款走人。唐莎暴跳如雷,后半夜,来了一个矮胖警察,唐莎困得脑子发懵,被问话时前言不搭后语,胖警察推搡她,在她胸前揉了好几把,还骂她贱货。 雪落了下来,然后叶之南来了,那是唐莎第一次见到他。 唐烨辰在电话里说:“我还在跟国外开会,我让阿南捞你,他叫叶之南。” 叶之南这个名字,唐莎在香港时就听过。母亲关心唐烨辰在内地的业务,唐烨辰说:“叶之南很帮我。” 唐莎没想到,竟是个极为英俊的男人,穿衣风雅漂亮。叶之南见她呆呆的,以为她被吓坏了,转过头,看向胖警察。 一声闷响,胖警察身子一晃,被逼退几步,嘴角溢出血,可见挨的一拳不轻。 陪同叶之南进来的分局局长向唐莎道歉,自然是事先得知了她父兄是谁。唐烨辰的飞晨资本出手搞定了几家破落企业,解决了工人的饭碗问题,避免他们走上街头讨说法,这种连政府官员都给几分面子的外商,开罪不起。 雪落苍茫。唐莎身穿短到大腿根的紧身裙,外罩貂皮披肩,冷得起了鸡皮疙瘩。叶之南脱下大衣,披在她身上:“走吧。” 车疾驰在深夜,叶之南把唐莎送到酒店。唐莎靠在房间门上,整张脸深深埋进大衣,深深感受他的气息。 唐莎身材火辣,总穿被唐烨辰抨击为“衣不遮体”的服装,但在分局,叶之南没多看她一眼,他脱下大衣罩住她,她颤巍巍的胸脯,结实的大腿,都被遮挡得严实。 一个在众目睽睽之下,为她袭警的男人。一个在单独相处的时候,对她极尽绅士风度的男人。唐莎对叶之南好奇,她大哥和她同父异母,根本不来往,她二哥性子冷,她父亲常年缺席,她最熟悉的男人都不是叶之南这样的。 叶之南不是唐莎交往过最帅的男人,也不是最狠厉的男人,但他是最冷的一个。用“冷”这个字,其实不准确,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笑若天开的。 得手了,就能放下了吧,但未能如愿,爱已成痴。唐莎始终没归还那件大衣,有些时候,她不着寸缕,把它当成盖毯,如同得到他的拥抱。 她渴望被叶之南真切地拥入怀中,那个落着雪的深夜,他带她走向汽车时,拂去她肩头的雪花,已是两人最接近的一次。 好事者录过慈善拍卖晚会视频,唐莎发给唐烨辰。乐有薇不比别的女人更美,至少不如陈襄美,她想不明白,叶之南为什么偏偏爱她。 唐烨辰快速看了看视频,那女人瑰丽又风尘,第一面是在香港佳士得拍卖场,他本来没注意到乐有薇,但她频频回头,叶之南看了过去。 女人乌发红唇,是一枝野蔷薇,唐烨辰见过太多这类女人,也包括男人。他们自命不凡,野心勃勃,接近他,不为得到他,只想捞点资源借个火。 他们深明规则,并愿意承担后果,男男女女都是他们的工具和桥梁,也有真心,但显然只留给少数几个人。 他们也不做入豪门的梦,那意味着要忍受很多,但他们要金钱,权力,也要自由,什么都要。有的会选个温良之人泊岸,或者携钱财浪荡江湖,这世界永远不缺少可供欢愉的年轻肉.体。浪子形容的从不只是男人。 唐烨辰不介意被他们捞走一点什么。他喜爱艺术,艺术用来探索精神的深度和广度,贱人用来探索人性的深度和广度。他们那汹涌的欲望,蓬勃的锐气,他甘愿为之买单。 唐烨辰的特助斌伯追过乐有薇,有一次,唐烨辰听到斌伯对人说起,叶之南有个女人是小母狼,直来的,唐烨辰因此知道,乐有薇对某些男人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比起艳光四射的大美人,乐有薇不值一提,但她自负又自我的劲儿异于常人。通过慈善拍卖晚会视频,唐烨辰看出来,童年经历造成这个人很独,她一无所有,因而一无所惧,对人对己都能下狠手。因为最坏的后果,不会比幼年更差。 唐烨辰对乐有薇有了忌惮,跟唐莎说:“你不准去招惹她,她会先弄死你。” 电话那头,唐莎一呆:“哥哥,我家有钱有人,她斗不过我。” 别人对乐有薇和叶之南的关系,用的是一个“跟”字,但从视频来看,恐怕错了,她没让叶之南得到她,他才格外念着。唐烨辰也自负,但只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