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不出什么缺点,只是那薄薄的唇紧闭看起来有些严谨的刻薄,与馥汀兰有异曲同工之感。陈思源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喜欢收集黑胶唱片,平时与我跟馥汀兰共住一处宅院。我很少与他们晤面,除了每周末必要的家庭晚餐,我们各住宅院的一方,谁也不会干扰谁。 四月十七日是周末最后一天,由于是初春,馥汀兰躲在书房里,裹着一张羊毛毯子,依然埋头于旧书堆中。馥汀兰的日常生活均与古玩有关,经营一家小古玩店,四处淘淘宝贝,而每到周末她就是这个样子,特意挑出一天时间在家陪我,她说希望我们的关系更像朋友,可更多的还是各忙各的。陈思源在厨房与保姆忙碌着晚餐,因为这个季节的房间里太过阴冷,我半卧在客厅的天井下的沙发上准备着单位下周选题会的内容,一缕阳光暖洋洋照在脸上,听着老式留声机里咿咿呀呀放着上世纪二十年代的歌曲感觉有些犯困,突然有人在后面拍了拍我的肩膀。 “馥芮白,你姐呢?我刚在古玩市场收了一件好东西,想让她帮我掌掌眼。” 我本能的身体一激灵,从沙发上滚到了地毯上,同时拨开那手掌,这才发现院子的大门被我养的那只调皮的萨摩耶犬“狗”撞开了,是的,我这只宠物名字叫“狗”,而这个不请自来的人叫陈传柏,我叫他柏叔,在隔壁开了一个小古玩店,属于那种超喜欢走街串户的性格,我们搬到巴诺市不过两年,这门槛倒是属他踏的最多。 柏叔宝贝一样捧在怀里一支青花瓶子,带着好奇的眼神在宅院里四处溜达。当他走向一间挂着帷幕的房间门口时不自觉的停下来,迎面走出的馥汀兰,让柏叔不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马上收回那些猎奇的目光,脸上堆回了笑容。 “那个,w小姐,这可是乾青花?”柏叔闪闪发亮的眼睛中透出了无限的贪婪和期待。 我不自觉的向后捋了一下额上的短发,重新坐回到沙发里,端回手里的书,可不想让馥汀兰看见我跌倒在地上窘迫的样子。狗很乖巧的蹲坐在我的脚下,吐着那柔软的粉红色舌头,我边撸它头上的毛,边远远的注视着馥汀兰和柏叔的一举一动。 馥汀兰面上无甚神情,一张小巧的鹅蛋脸肌肤娇嫩白皙,弯弯的柳眉下,长长的睫毛随着她那双有着清澈深邃瞳孔的大眼睛微微颤动着,一头纯黑色的秀发简单的放在一侧肩膀上,一直垂在腰间,身着纯白色精致剪裁的设计师定制品牌套装,一字型的脖领露出清晰漂亮的锁骨,一条镶嵌着红色珠子的白色羊毛大披肩随意的搭在肩上,很自然的坐在了距离我十米之外天井另一侧长沙发的正中间,她优雅的接过陈思源递过来的咖啡,一双雪白的长腿叠交在沙发上。馥汀兰伸手示意柏叔先坐下,那秀雅绝俗的气息无意中散遍了满屋,让柏叔顿感浑身拘谨,坐在了一侧的独立小坐墩上,陈思源很自然的站在了馥汀兰的身后,远远的向我递过浅笑。 这个小玩意儿很显然柏叔是花了点银子的,柏叔小心翼翼的将那瓶子放在了沙发前的茶几上,又拿起瓶身,露出瓶底,以一种仰视的状态等待着馥汀兰道出结果。 “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w小姐,你看这瓶子下面的字,什么意思啊?” 馥汀兰有一种非凡的能力,只要她轻轻触摸那些有特殊意义的古物件,闭上眼睛稍稍花些时间,便能看见这个物件的前世今生,而这种造物弄人让她变得眼光异常挑剔,似乎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对所看之物均流露出一种隐隐的遗憾。 柏叔拿来的的确是一件绝妙的珍品,可对于馥汀兰来说却是我的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她荡漾出了惊诧之色。换句话说,她还没有触碰过那小巧玲珑的瓶身,眼角却滑下来一行泪。这使得柏叔不知所措的站起了身,支支吾吾的不知说什么好。 关于如何解释异常反应这件事,必须要说明一下,这一切与馥汀兰的身世有关。在我的记忆中,馥汀兰从未缺过钱,这得益于祖上的恩泽。 我们馥家家风正派,百年前是京海城赫赫有名的古玩世家,家世雄厚,当地一条街的染坊铺子都挂着馥家的门牌。馥汀兰的父亲馥谦修,也就是我的祖父,是当时小有名气的爱国人士,有一身不错的功夫,他经常凭着馥家剑法铤而走险的打击一些倒卖文物去国外的小贼。馥汀兰是家中独女,被家人倍加疼爱,动荡的年代,活得却像个天真浪漫的仙女,她每天学学女红,读读诗书,莞尔一笑,皆让人感受到星辰灿烂般的耀眼。俊俏的脸上时常挂着笑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