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草绿色迷彩的方子铮感觉很别扭。 浑身上下的衣服已经随着刚才那几个大幅度动作而扯开了几个口子,最离谱的,是裤子已经没法见人,连屁股上都已经露出了白生生的肉,怪不得总是有些暧昧的目光盯着自己打转,还让他误以为自己突然一下子魅力值攀升了。苦笑不已的方子铮不得已接受了黑虎的帮忙。 这是一套仿真迷彩。 这质感,绝对是50块钱一套另还送一套仿真肩章的那种。捂在身上,特容易长痱子。 这黑虎,真是个极品,竟然买的地摊货。 街头上随处可见的音像店里播放着beyond或者张信哲的cd,或激昂或抒情的音乐让久已未曾体验过这种随性的方子铮淡淡微笑,不由自主的随着音乐的节拍,附和着哼上几句。 直到耳边传来那首《真的爱你》时,方子铮的脸上才出现一种久违的温情, 心中一阵庆幸……,他觉得很幸运――十几年后的自己,来到人生的转折点,这种激动绝不是一般人可以体验得到的。 他心里激荡的想着,等下该以何种姿态面对老妈。 老妈你做的饭,其实很香,你知道吗,虽然我每天都在抱怨难吃,但我真的很想每天都能吃到。 老爸在冀南想必也不怎么顺利吧,放心,过几天我就会过去帮你。 你们已经离开十几年了,真的,我好想你们。 你们放心,这一世,我不会再给任何人谋害你们的机会。 此时正是下班时间,街上的人流很多,在这人流中,穿着一身迷彩服装的方子铮并没有像那沙漠中的一点绿。反而普普通通的像是从某个工地上干活儿回来的小工。 略黑的脸上略带着一丝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飞起的剑眉稍带着刚毅和英武,细眯的双眼时不时闪出光彩,透出一丝深邃和阅历非凡。 十八岁的身体,三十岁的阅历,不是魔鬼必成妖孽。 可这未来妖孽方子铮,此时只是一个劲的嘴里反复念叨着,这狗日的地摊货。 没别的,这衣服穿在身上实在太难受。 虽然很高仿,可这密封性也确实太好,压根就不透风的,就这么穿上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出了两层汗。 得找个地方,把这身只能捂痱子的装备换掉,再这么下去,早晚得热出毛病。 从来都很迷信正版的方子铮并非不能受苦,他前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也曾经两天两夜不吃不喝,连排泄都没有,只因为自己化身为毒贩,必要要躲过那些自己人的追捕。他也曾在冰天雪地的大西北,奉命潜入那个臭名昭著的分裂组织大本营,跟着那些组织菁英份子在遥远的西伯利亚接受锤炼,只为了取得他们的信任。 所以说,方子铮还是很能吃苦的,可关键是,必须是在必要的时候。 前世的他在执行任务之外,一般情况下,也算是过着人上人生活。如果平常时候还让自己身体继续吃苦,那简直就是对不住逝去的爸妈。 就在方子铮左右张望,踌躇着到底该去哪家商场买套衣服换下来的时候,一阵凄厉而急促的警报声响起,路上的行人也如受惊的小鸟一般,纷纷四散开来,四处寻找熟识的交流着小道消息。 一串警车闪烁着警灯呜哇呜哇的疾驰过去,然后又是两辆黑色的特警车,后面还跟着两辆草绿色的武警大卡,一齐朝着奋进路方向开去。 我靠,什么事儿,这么大阵仗? 连武警和特警都出动了。 方子铮忽然一阵好奇。 如此阵仗在这小小的凤城市可不多见。 警车过去之后交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