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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100节


二十岁和小沈侍郎的婚约冒头,永康王府觉得这波他们家县主应该也可以拿出来遛一遛,说不定就能借着这两位声势浩大的婚事消息,低调的寻个女婿回来。

    也是怕了京都这乱七八糟的大户人家,这一回永康王府看中了进京赶考的书生,他们早早就瞄上了程垣皓,通过观察发现这书生人品确实不错,人缘也可以,学识也算出众,就算这一次不能中,永康王府也决定拿下这个潜力股。

    谁知转头程垣皓就考中了状元,永康王府那真是喜上眉梢。

    一直到县主和新科状元火速成婚的一个月后,武举开始的前夕,一个长相英气的女子骑马抱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来到了新科状元新置没多久的府邸前。

    大门口青年俊秀的新科状元走出门,后头眉目秀丽的县主赶着过来将丫鬟手里的食盒递过去,新婚夫妻眼神婵娟,谁都没有注意到对街巷子里抱着孩子的英气妇人。

    “程程,你看,你爹不要我们了。”英气的妇人一脸平静的看着远去的马车和关上的大门。

    “他除了花钱啥也不会干,你有什么好舍不得的?”六岁的小姑娘长得粉雕玉琢,从头至尾目光都很冷淡,一点看不出来刚才她看见的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开口吐字清楚且刻薄。

    “他长的好看,是我一手拉拔大的。”那妇人说到这里很是愤怒,“一个白眼狼一个摘落地桃子,真是气死老娘了。”

    “比他好看的男人多的是,喏,那个好不好看?”小女娃转头指着巷子另外一边的夫妇俩。

    妇人跟着转过头,突然双眼一亮,转身就往小女孩指的地方跑去。

    “娘,我就让你看看。”小女孩立刻出声,“他身边还扶着一个大肚子的孕妇呢!”咱可不能乱来!

    “小丫头一天到晚在想什么?”妇人揉了一把女儿的脑袋,“娘只是找到了当年救你和娘小命的救命恩人。”

    第一三七章

    今日恰逢私塾的七日休沐和官衙的十日休沐撞上同一天, 所以一大早沈华就想着要招呼着去皇帝赐下的大司府里找苏梅香玩去了。

    结果还没出门就被同样在家的大哥逮住,说是难得今日大伙都在家就带着一起出去逛逛,于是大的小的带上了一串, 还把对门的妹妹妹夫一起叫上了。

    虽然不能单独约会, 但是总还算能出去玩,沈华倒也不挑,苏梅香也是喜欢热闹的人, 这一大家子就一起出门了。

    一路上沈天赐都在摸自己的那一大把大胡子, 容氏白了丈夫一眼:“一开始是谁说不习惯,如今反倒舍不得了?”

    一开始留胡子就是被大儿子劝的,说是年纪到了该稳重了, 应该要留胡须了, 他觉得有道理就留了, 起初非常不习惯,不说其他就是喝个汤汤水水都麻烦,后来时间长了倒也习惯了,反而这一把大胡子让他看着更威严了。

    现在要剃掉还真有些舍不得了。

    “确实有些不舍。”沈天赐说完看向扶着媳妇走在另外一边的大儿子。

    “爹可别误会,让您把胡须剃了,也没说要您剃干净,再说您也确实到了蓄须的年纪了,剃光了下巴反倒有些刻意了。”沈天赐把胡子剃光肯定是更能让人认出来, 但是事后难免有那心思多的较真。

    为了认真对待陛下赏赐的席位,那不得把自己提前收拾一下?那么修理修理那一大把胡须, 再穿着体面前往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多么自然。

    什么身世,我们沈家包括沈天赐本身都是丝毫不知情的。

    没错, 沈天赐虽然已经想起自己是谁了, 但是沈家并不准备承认, 只有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最好的,否则岂不是显得他们一家子早有预谋?

    “那就好。”沈天赐又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我看看别人都剃什么模样,我看看好不好看。”

    重回京都所有人视野的第一印象,沈天赐还是很重视的,虽然他对皇位不感兴趣,但为了儿子他也不能堕了曾经的威名。

    “鸾妹看什么?”谢砚一只手托着沈清鸾的后背,试图减轻她挺着的肚子对腰背的负担,尽管他知道可能并不需要。

    “没什么。”沈清鸾的视线从对面小巷子一晃而过,抬手摸了摸自己老大的肚子,“我想吃酸辣粉。”

    如今眼看着就要入夏了,孕妇的体温又相对较高一些,但偏偏不能肆无忌惮的用冰,这让沈清鸾还没有入夏就已经有些打不起精神了,也只有酸辣酸甜口的东西能唤起她的兴趣。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从怀孕开始她的异能等级就开始持续下降,这种事情她以前只是听说过,真的经历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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