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吹的余韵还未过去,金凤整个人软成了一滩春水。西凌把她抱到沙发上,将额前被汗水粘着的发丝捋了捋。 “给我生个儿子吧。” 金凤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男人在外面找女人都怕闹出“人命”,他倒好,竟然想让她生孩子,他家里的是个女儿,不知为什么林晓月一直就没生第二个。 西凌见金凤迟迟不回应,还以为她碍于自己的身份不愿意,轻声哄着:“只要你给我生了儿子,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包括公司,以后迟早还是咱们儿子的,女儿家的怎么能管理公司呢。” 金凤原只想着开心一天是一天,如今过上了吃喝不愁的富人日子,自然不愿意失去,如果真能给西凌生个儿子,以后的日子就不用愁了,这笔交易可亏不了。 她点点头,算是回应。 “下个月我和花子承约好了去海边,你跟我一起去,准备几套像样的衣服,再买套泳衣。以后别不舍得花钱买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苛待你,想花就花,听到没?”西凌穿上衣服,将领带拉的端端正正的。 金凤上前,从身后抱住西凌的腰:“有现在这样的日子我已经很知足了。” 西凌拍了拍她的手:“知道你懂事,但是女人在外面就是男人的面子,你穿得寒碜,丢的是我的面子。衣服首饰也值不了几个钱,让你买你就买!” “好吧。”金凤微微颔首,“那我要是花多了,你可不准生气。” 西凌嗤笑一声,他每年过亿的利润,还会在乎这十几二十万的钱吗?不免觉得金凤有些小家子气。“放心吧!不买我才生气呢!” 西凌走后房间内忽然安静下来,安静到仿佛耳边出现了一道蜂鸣声,金凤甩了甩头,捡起地上的手机,自言自语道:“买就买!我还专挑贵的买!” 广州城繁花似锦,金凤看什么都觉得喜欢,在专卖奢侈品的街道上不乏青春靓丽的年轻女子,富二代、情妇、富婆,这些人平日里没事就喜欢逛街。 富二代是最好认的,他们看起来不过20岁的年纪,身上穿戴的不一定是最贵的,但必须是最潮流最时髦的东西,包包上挂着的钥匙扣说不定就是新出的限量版;情妇和富婆有时容易搞混,情妇的年纪普遍年轻些,有些也有叁十出头的年纪了,或许是给男人家生了孩子,所以男方对她也不赖,这类人通常最喜欢攀比,看见路上年轻些的情妇心里便不是滋味,若是看到上了年纪的富婆便仗着自己仍有几分风韵暗自得意。 四五十岁的富婆也很好认,她们通常喜欢结伴,只逛不买,只有碰到极喜欢的,咬咬牙才给买下。她们年轻时跟着丈夫一起打拼,过惯了苦日子,知道手中的银子不好挣。若从她们身边经过,大多会听到她们在吐槽自己家的丈夫,对满街的情妇更是斜眼而视。 金凤并没怎么观察,她扫荡似的在奢侈品店里买下好几套衣服,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她却沉浸在买买买的快乐里并未察觉。刷卡时“咻”的一声,薄薄的卡身穿过刷卡机,颇为爽快,甚至让她有些上瘾。 她回到家中又将白天买的衣服试穿上搭配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