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家夜市摊子,其简陋程度都不如上回陈飞请客的大排档。 规整的桌椅板凳是没有的。只有几张小矮桌,得曲着腿坐小马扎才能够得到。 二叔义薄云天,先要了三十个大肉串,一箱啤酒,再加两瓶一斤装老白干。 莫念想到二叔家里那如云的空酒瓶,打了个寒战,犹豫着问:“二叔,你这是还要喝啊?” 二叔用筷子麻利的撬开两瓶,递给莫念一瓶后自己先灌了一口:“反正你都毕业了,你陪二叔喝!” 在这之前,莫念可没在家人面前暴露过酒量。 接下来,莫念喝的是虚头巴脑,二叔喝的是潇洒奔放,肉串基本上都进了莫念的肚子,而二叔则猛灌自己。 “二叔啊,你到底怎么啦?我怎么觉得这么渗人呢?”莫念忍无可忍,夺下二叔的酒杯。 白酒和啤酒掺着喝,二叔这是作死呢。 而二叔迷迷茫茫的双眼看向莫念,让莫念总觉得二叔看的不是自己,他回头瞅了瞅,后面也没人。 实际上,劣质酒水和卫生不达标的烧烤,在莫军的肚子里产生了曼妙的化学反应,他涣散的目光投射到莫念脸上,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十七岁的自己。 所以鬼使神差的,他苦笑着开口: “你知道王英为什么叫王英吗?” 作者有话要说: 二叔,二叔你肿么了二叔Σ( ° △ °|||)︴ ☆、第四十七章 “你说我班老师吗?”莫念多此一举的反问。 但二叔压根就没搭理他,自顾自的继续说:“王英他爸跟咱家老爷子,那可是战友,小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大院里的。” “王英上面,有五个哥哥,他妈怀他的时候,就想要个闺女,名字都取好了,叫王英,结果生出来一看,又是个小子!哈哈!他妈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叫他王英!” “谁知道他后来长的也水灵,细皮嫩肉的,性格还内向。院里的小子都愿意欺负他,我听那些老人说,他男生女相,是个不好的命。” 莫念一阵窃笑。高中三年,他印象中的王英永远都是中规中矩的打扮,不苟言笑的表情,从上到下散发着禁欲的气息。学生们要么怕他,要么敬他,最后最后,才会注意他长的好看,细看的话,还有那么点像梁朝伟。真难以想象他小时候能长的像女孩儿。 “我比他小三岁,跟喜欢欺负他的那波人不是一伙的,但我也不愿意跟他玩儿,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我看不上。” “但他有一手绝活,你知不知道?哈哈!说起来他还救过我一回。” 关于二叔小时候的故事,莫念只听爷爷和爸爸提起过,无外乎淘气啊,皮实啊之类无关痛痒的事情。 但是二叔提起了王英,嗯,绝对有不可告人的故事! 所以他带着一颗跳动的八卦之心,津津有味儿的听二叔继续念叨。 “我那时候也小,不会拉帮结伙,有一回在胡同口被堵了。这流氓的行当真是千百年来不变啊!但是那会儿吃饭还得用粮票呢,兜里哪有闲钱,找茬罢了。” “我都摆好了干架的姿势了,领头那人突然脑子一歪,我都没看清怎么回事,他脸上就流下一截血柱,额头坏了就这样,伤口不大,但流血特多。都是一帮小屁孩儿,没什么见识,一看流了那么多血,哪有心思打仗了还,找不着凶手,就屁滚尿流的跑了。我从胡同口里出来,就见着了王英。” “就是他,用石子打中的人脑门儿!之后我才知道,他特么才不是内向,是蔫坏!” 原来王英扔粉笔头特别准是从这儿来的!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