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很容易蒸熟,一碰即烂。在现代时菜馆做这道菜一般都是先用常规方法蒸粉蒸肉,待肉被蒸熟以后再装进南瓜盅里接着蒸,蒸至用竹筷去捅南瓜一捅即穿就可出锅。而自家做的话不用那么麻烦,连肉带瓜一块蒸就行,其实这样味道还好一些,南瓜的味道和肉的味道溶合得更紧密,缺点是火候很不好掌握。 由于蒸的时候南瓜的香味全蒸进了肉里,肉的肥油侧倒过来被南瓜吸收了。因此那肉吃起来就烂软易嚼,不仅有独特的粉蒸肉的味道,还有南瓜的香甜,在嘴里化开时的感觉肥而不腻,味道很是醇正。肉香、蒸肉粉的香味、南瓜的香味和那种微甜的味道和肉溶为一体,怎么吃都不厌。就算吃腻,直接捅被蒸软的南瓜吃,那甜甜软软的味道很解油腻,吃完了后会继续想吃粉蒸肉。南瓜盅一但用这种办法蒸熟后,既是容器,又是食物,还很美形,橙红艳丽的色泽十足讨喜,整道菜就成一道荤素搭配得宜,形、味、色都独具匠心的独特菜式。 粉蒸肉本是湘菜,但因为味道甚美而广泛的流传开,到了现代时几大菜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粉蒸肉做法。像这种以南瓜为盅来蒸粉蒸肉的,却是湖南的特色,孙志新只吃过一次就没忘记,这会儿把它改版了还原出来。 拨丝南瓜做法也没有太大的讲究,跟其它用炒糖上汁用浓糖浆形成的拉丝的拨丝系甜点菜式大同小异。整道菜的制做全在糖汁的制做上,火候不到拨不起丝,火候过头糖又很容易焦糊,特别是用陶锅还不是铁锅来做,难度就更大些。事实上孙志新没有做成功,火候不到位,吃的时候仅能拉出一点点丝,距离一长就会断。 不过史前时代谁吃过这种拨丝系的甜点?牵出一点点丝他们就觉得很趣了。反正布库是吃得很高兴,上嘴唇、下嘴唇,还有下巴上全沾得有糖,跟个偷糖吃的小偷似的。那一盘子拨丝南瓜他一个人干掉一大半,速度快得别人都不好意思跟他抢。未了他竟还没吃过瘾,又抱着盘子舔了一阵才作罢。 自那次探险以后,由于互相照顾共进退结下的情谊,阿尔法与哥本这两人跟孙志新的感情越发的好。两人是知道孙志新做菜有好艺的,可是一般他都被纳鲁和泰格占着,别人根本很难吃到他的手艺。这阵子那两个家伙被孙志新拒之帐蓬外,阿尔法和哥本才有了来打秋风的机会,头一顿就吃到了南瓜大餐,简直让两人爽到了极点。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会让任何人失望,整顿南瓜餐好吃得十足过瘾,两个家伙便一个对准南瓜吃,一个对准粉蒸肉吃,筷子使不惯就五爪齐上,被烫得唉呀连连的那速度竟也不慢。 过得一阵之后奥格也来了,从布库包里拿了自己的筷子出来猛吃——他的筷子很诡异的放在布库那里,这是孙志新一直都没想通的怪事。 和别人吃得很爽相比,孙志新自己就比较倒霉,他喉咙疼,就算肉已经蒸得很烂软他咽着都费劲,只能学阿尔法去捅南瓜肉吃。南瓜肉蒸进了粉蒸肉的味道,吃着也不错,油孜孜的吃在嘴里是南瓜的烂软口,味道却是粉蒸肉的味道。然后他发现这玩意儿有些烫嘴,吃这个也不容易下咽,最后只能光喝南瓜汤。至于油炸的南瓜饼,他根本就咽不下去,只得冲它们干瞪眼。 布库一边吃一边偷偷藏东西,孙志新瞧见了也只作没看见,任他去藏,知道它肯定是被藏起来带给纳鲁吃的。待得吃完了布库临走的时候孙志新才叫住他,重新给他炸了一盘子南瓜饼,还让他将没吃完的南瓜盅粉蒸肉端走,打手势让他一半分给纳鲁,一半分给泰格。 那两个家伙最近不能在这里吃饭,也不知道去哪家混吃混喝去了,有没有像在自己这里吃一样快活。一起吃饭吃了一阵都吃成了习惯,吃饭的时候突然少了这两人针锋相对的小型局部战斗让人很不习惯。可孙志新一时半会又理不清那复杂的关系,只得把这两人统统拒之帐蓬外。 好吧,他这种行为就叫做自欺欺人,一边不想搭理那两只,一边又忍不住想对那两只好,其矛盾的心理真不好形容。 作者有话要说: 星期五那天和朋友聚餐,突然发现俺们这群人很诡异:做饭时全体男人下厨,女人们聊天;吃完了,男人们洗碗打扫卫生,女人们继续八卦;没事可干了,男人们看孩子,女人们打麻将;再接着女人们逛街,俺们男人跟屁股后头付钱买单;她们在店里翻翻找找,我们一群野男人蹲店外头群体性吸烟,引得路人侧目…… 于是俺就深思,为毛感觉我们这群男人都特没地位呢?…… 105、鞣皮 孙志新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接照原计划做腌菜。这玩意儿虽然不是必须,但它可以改善口味,调剂生活,有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何谓生活?不就是努力现状,让自己可以过得更好一些么?更何况目前孙志新确实也找不到别的事可以干。 腌菜一般通用的有两种做法,干腌或是湿腌。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