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啊。” 我埋下头,把包装里的碎屑抖落给搬家的蚂蚁,又慢吞吞地补充了一句,“草莓的颜色很好看。” . 在我眼里,铃屋的本能远大于他所懂得的人性,所谓的社会规范与道德枷锁在秉持达尔文原则的他面前是无效的。 这便导致我成为了他口中各类暴论的第一倾听者。 “今天新闻上的那个喰种,看上去很厉害呢,如果能参加搜查一定很好玩吧。” 在他第一次看到我生物书上的人体简图后侃侃而谈身体各个部位该如何有效切割,以及展示过娴熟的小刀使用手法时,我当时就知晓这家伙是极度好战的。 我早就从一开始的震惊到最后的淡然,一边给凉子写信一边用现实无情打击他:“别想了,你至少还有一年多才能去当搜查官。” 他晃着腿嘟囔着:“怎么还有一年啊?” “一年又不长,一会儿就过去了。” 我分心写错了个字,赶紧涂黑改掉,“我们都认识快半年了。” 话语落地,我的钢笔顿了顿,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竟然和铃屋已经相处很长一段时间了。 至少在半年前,我绝对无法想象到自己竟然会和这个看似古怪的家伙坐在一起和谐地吃饭聊天。 而似乎很早开始,我就已经默认了铃屋的存在,明明几年前的我与凉子相处了将近半年,才习惯了对方的善意。除去年龄与成长的因素,我想来想去只能将其归咎为人与人之间的奇怪缘分了。 当然,与任何人相处都是需要磨合的。 我喜欢计划,希望一切都能如同安排表里一行行一列列的格子一样方方正正,循规蹈矩。与铃屋的相识算是我生命中的意外,我深知自己无力阻止意外的发生,能做的只是努力习惯、接受或者改变。 譬如铃屋有一次突兀地出现在我身后,喊我的名字:“真子。” 那时我受到了惊吓,好似听到心脏正在撞击着胸膛,猛烈而疼痛。直到下意识地捂住胸口后,我才能感受到它正好端端地跳动着,并没有臆想中的痛苦传入神经。 我曾经拥有一颗总是处于爆炸边缘的心脏与一群热爱戏弄我的同龄人,因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情绪的控制。我希望自己能够一直平和、冷静、远离任何接近于恐慌的负面情绪。 深吸了一口气后,我平复心情说:“抱歉,我被吓到了。” 铃屋愣了一下,不解地看向我。 我恍然惊觉自己在埋怨,将错误归咎于他。 我早就知道他的脚步声一向很轻很轻,每一次他都能轻易地接近收容所里睡着的猫咪,而不会将其吓跑。铃屋并没有太过大声,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