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收礼钱,她如今吃穿不愁,手中还有余钱,够花了,她很满足。而且,她才不要异地恋呢! 祝煊瞬间耳根着了火,被她挑得喉结滚了滚,视线不自觉的落在她某处饱满之上。 沈兰溪察觉到他的视线,唇角愈发有恃无恐的勾起,纤细的食指从他下颌滑到滚动的小球上,最后作势要没入他的衣里,忽的被一只温热干燥的大掌擒住。 男人声音暗哑,低斥道:“别胡闹!” 沈兰溪轻笑一声,翻了个身趴在他腿上,纤细的脖颈仰起,脆弱又让人着迷。 腿上压着的柔软让人不能忽视,感觉到有些不受控,祝煊叹息一声,把人抱着坐起,擒着那盈盈一握的腰身,不让她乱动。 “昨夜虽是抓了人,却并无罪证,向大人查了两次,也未从那举子的行囊里发现什么,但今日下午,再查那被翻得底朝天的厢房时,却是意外发现了证据,一切都太巧了,朝中有人在搅混水,且权势不小,这些事本不该与你说的,但你聪慧,便是我不说,你也能猜到,我被卷入此事当中,眼下且脱不了身,你不必跟着忧心,随祖母去汝州住一两月,若是厌了,我让人去接你,可好?” 后背被揽着,沈兰溪像个稚童一般被他抱在怀里哄,道理揉碎了讲与她听,男人肩上扛着家族的担子,也有自己为人臣的坚持,却不要她陪着一起。 沈兰溪抬手,摸了摸他干裂起皮的唇,忽的仰头轻啄了下,刺刺的,不太舒服,但她异常喜欢,又亲了两下。 “我喜欢吃喝享乐,不喜烦忧,天下那些让人夙兴夜寐的事从不往脑子里去,但依上祝家这棵大树,我要乘凉,少不得要为其风不止的事烦忧些,你是我郎君,想为我遮风挡雨,但我不是菟丝花,要我放下自己去依附于你,才是真的要我的命。” 沈兰溪把玩着他的手指,说着自己的心里话,虽是有些诛人心,但还是补了一句,“我可以是你的娘子,祝家的少夫人,沈家二娘,但排在最前面的,是沈兰溪,是我自己。我要过得好,过得舒服,须得是因我自己有这个能力,而不是因有你护着。” 室内陈寂许久,沈兰溪惴惴不敢抬头。 这话比先前与祝煊约法三章还要骇人听闻,也难以理解。时代有鸿沟,她一直都觉得,最大的鸿沟不是科技的变化,而是思想的转变,女人依附于男人,是这个时代像是饿了要吃饭一样的规律,她用现代的思想在与祝煊碰撞,只是想告诉他,她不会躲、更不会逃。 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总要有一方去适应的,很显然,是她要去适应这个朝代,如果用几百年后的现代思想去改变这个朝代的封建,无异于揠苗助长,结果只会适得其反,水滴石穿,不在于一朝一夕。 她懒,也胸无大志,做不得这以身殉志的第一人。 好半晌,祝煊声音沙哑的问,“我护着你,不好吗?” 顿时,沈兰溪一颗心揪得生疼,他的嗓音不似往常清润,藏不住的受伤丝丝缕缕的冒出来,像是万千藤蔓缠在了她心口。 沈兰溪深吸口气,仰头,笑得明媚,“有郎君护着自然是好,但我贪心,也想自己能担得起风雨。” 祝煊未置一词,静静的看着她。 沈兰溪在他紧抿的唇上亲了亲,润了润,话语像是带了缠人的钩子,滚热的呼吸洒在他耳畔,那一字一句滚进了他耳朵里。 “我不想当你金屋里藏的娇,我要成为与你并肩的爱人。” 爱人。 一个很陌生的词,但却让他瞬间心里着了一团火,愈烧愈烈。 祝煊眼里冒了火,手指碰了下自己的唇,暗哑开口,“再亲一下。” 话虽如此,却是不等沈兰溪动,他已经掌着那后脑,把那烧人心肝儿的嘴送到了自己唇前,含住,掠夺她的呼吸。 他亲得有些用力,干裂起皮的唇剐蹭到沈兰溪娇嫩的唇,引得她嘤咛出声,脸颊上飞了红晕,两只手被他紧紧攥着,无措又可怜。 怀里的人太软了,绿粽子被人剥开来反复品尝,莹白的脚趾蜷缩几下,把床尾的东西蹬了下去。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