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的花费远比写一本书的花费少多了,当然那些已经成神的作家除外。 但话又说回来,又没人逼着你,为什么还要去写呢? 别人怎么想不去说了,我自己有份稳定的工作,收入还算可以,肯定不指望它挣钱养家,对自己来说写作就是个业余爱好,就是用来打发空余时间的,就是为了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变成故事,万一有人喜欢了呢? 说起喜欢这事,确实有几件事让我印象深刻。 第一件事,新书上线,总要发个红包祝贺一下,一位领了红包的书友看了一眼《十绝山》的“楔子”,留下几个字就走了:地球上?删了吧! 这网络里难道已经到了不看地球上故事的这种程度了吗?我想当然不是,地球外面的自己拿捏不住,要写还是写点地球上的,不喜欢就不看吧。 还有一件事,就是新书上传,有位书友非常热心的告诉我:你的段落太长了,让人看不下去。 长吗?我仔细看看,还可以啊,有时候一个描写或者说一段话不都得几百字吗? 其实后来还是改了一些,但凡能分段说的就不连在一起,让整个篇幅看着不那么拥挤,但这好像还不行,还是有人觉得段落太长。 后来没办法,我就去看一些人气很旺的作品,果然,人家确实段落分的很短,基本上一句话就是一对段,甚至为了段落短一点,说话也都是短句。 看来我们这代人确实已经落伍了,总觉得语言文字有它的规范和美感,尽管不一定能达到名篇的那种程度,但追求还是要有点的,要是自己写的东西印成书每段字都不到一行,诗不像诗,文不像文,自己这一关都过不去,那我就真没有写下去的欲望了。 或许有人说,那你就活该没人看! 活该就活该吧,反正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当然了,开心的事情也有,有位朋友就认真读了我的书,先读《银剑禅说》,把自己读的很激动,跑来跟我讨论书中的人物、情节、感想,还帮我出主意,这种时候,贴上一瓶好酒,把两个人都弄得醉汹汹的,嗨,就感到我又到了人生的巅峰! 这位朋友读完了第一本,他又开始追读这本《十绝山》,没想到他对这本书的评价要比《银剑禅说》高很多,除了文字更加成熟,情节安排更加合理外,还说我在书里讲了许多我十几年、二十几年前讲的一些道理,把它用文字写出来比说出来的更加深刻有用。 我一听就说:坏了,你这种人要是喜欢,看来这本书又没有多少人看了。 高山流水,广觅知音,缘分!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