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零零年代小写手

零零年代小写手 第13节


,那太浪费了。

    买了鞋子后,林美月又领着两人去买新袄子。

    袄子没买太厚,这样秋天也能穿一阵,冬天里面就套上自家做的棉花袄子。

    给儿子买了一件黑色的皮衣,女儿买了一件粉红色的皮衣。

    接着又去一家卖老年人穿的衣服店,三人商量着给宋秀芝买了一套棉衣棉裤,鞋子是加了绒的小靴子,和孩子们的衣服比起来,老人们穿得衣服价格便宜不少。

    但这一下子也出去了几百块,要说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

    回去的路上,傅凝雪问林美月。

    “妈,你和爸不买新衣服吗?”

    “我跟你爸买什么?去年买了你忘了?”

    “那我们去年不也买了吗?”

    “傻孩子,你们都正在长个子,去年买的衣服眼看着都小了,穿着都费劲儿,我跟你爸早就不长个了,衣服还能穿,买什么新衣服。”

    傅凝雪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点头,挽紧了妈妈的胳膊。

    傅凝雪的堂哥傅成森回来那天,已经晚上六点多了。

    因为提前和她爸打过电话,林美月做饭的时候特意做了他的份儿。

    傅凝雪重生后,这还是第一次见堂哥,暑假堂哥去了姑姑家,后来她开学了,堂哥也开学,虽然来她家了一趟,但她刚好不在家,就没见着。

    其实傅成森早就放假了,只是因为想和女朋友多待一会儿才这么晚才回来。

    因为是晚上,冬天天又黑的早,这个时候回村里不太安全,晚上就住在了傅家。

    傅成林和堂哥傅成森关系一直很好,两兄弟凑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傅凝雪小时候很喜欢这个堂哥,堂哥在她眼里是一个老实本分且肯吃苦又勤奋的人,只不过后来,堂哥在大学里搞大了女朋友的肚子……她就对他的印象有些微妙,同时也颠覆了她对老实本分这个词汇的认知。

    一边儿是对她挺好的堂哥,另一边儿却搞大了女方的肚子,虽然他和女朋友关系依旧很好,没有因为这件事儿有什么影响,但孩子生下来就直接丢给了大伯和大伯娘,后来他们毕业结婚,也没把这个大儿子接回他们在省会的家,另外生了一女一子,而堂哥的大儿子一直是大伯和大伯娘在教养照顾。

    还有一方面是大伯和大伯娘气堂哥,不想让堂哥他们带走小侄子。

    因为堂哥的媳妇是独生女,他和对方结婚又住在女方家,简单一点说,堂哥倒插门到了女方,而且一意孤行,不顾长辈的意见。

    倒插门在大伯父这个干了一辈子农活,没出过华市的男人眼里,几乎就等于是白养了一个儿子,而他也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气又恼,便不想把孙子还给堂哥,在大伯眼里,他这是想给自己留个根。

    当年堂姐上了初中辍学去外地打工,打工的钱都用来给堂哥缴学费和生活费,用全家之力供养出来的大学生,本以为毕业后就会苦尽甘来,结果一切都鸡飞蛋打。

    不仅大伯和大伯母和堂哥断了联系,堂姐也被父母的情绪感染和堂哥没有再接触。

    父子关系在她结婚的时候才开始有所缓和,因为大伯和大伯娘渐渐年迈,小侄子越来越大,想要回到父母身边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第17章

    “小雪, 发什么呆呢?”傅成森站在堂妹面前, 揉了揉她的发顶。

    傅凝雪回过神,下意识露出个笑容。

    “没……”

    “我可听你哥说了, 这学期表现特别好, 还得了三好。”

    “那是因为六年级和五年级的很多内容都有重合, 加上学霸们都上了初中, 才让我钻了空子。”傅凝雪谦虚地回道。

    学霸?傅成森虽然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汇,但很快就get到这个词汇的意思,觉得有趣,忍不住逸出一声笑。

    “小雪真是越来越意思了,而且还知道谦虚了,不管有没有重合,你都很棒,不M.DXSZXEdU.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页 零零年代小写手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