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我当然要杀人灭口了!”红罗戈冷笑连连。 就在灰袍人转过身,向小巷另一端走了三步,突然后心一凉,低头一看,小拇指指甲盖宽的刺剑已经穿过心口。 从后心到前胸,露出一尺染血剑身。 “杀人灭口?”灰袍人茫然。 “傻子,听不出我这是在嘲讽吗?” 红罗戈上前一步,扶住对方的身子不让其倒下,在他耳边轻声笑道:“是你意图杀人灭口,我反杀了你。如果被同行知道,我就这么解释。 不过我想他们也不会在意,因为我们两个已经完成交易,我履行了自己的任务。” “为什么?”灰袍人口吐血沫,艰难道。 “为什么?呵呵,在布拉佛斯,为了一枚银币、甚至为一件好看的斗篷去杀人的刺客也比比皆是。 而你给了我20枚金币! 那么,你身上现在至少还有一枚金币吧?一枚金币就够我杀你十次!” 一边说着,红罗戈一边用肩膀顶住灰袍人的身体,右手快速在他衣服里摸索起来。 很快他就有了收获,一个钱袋,一柄匕首,一柄刺剑,还有隐藏在内兜里的一个精致小羊皮口袋。 “哇喔,这是什么,藏得这么紧?” 红罗戈抛了抛口袋,哗啦啦作响,很沉手的感觉。 “布拉佛斯人不可信,连宾客权利都违背,我早该明白的。” 灰袍人眸中的神光开始消散。 红罗戈笑容敛去,冷冷道:“其实,我杀你主要是因为我不爽,今天傍晚,我做了一件违背原则的事,我杀了一个婴儿!” “我一向不杀孩子与女人的,杀了你,能让我心里好受一些......” “你......伪君子!”灰袍人气绝。 怔了怔,红罗戈将灰袍人的尸体缓缓放平,从黑暗中推出一个与猫儿同款的独轮小板车...... 忙碌了半个小时,灰袍人的尸体捆上石块,抛入一段名叫“阿巴瑟德”的运河。 红罗戈蹲在大拱桥下,带着期待的神情解开钱袋。 “让魔龙之母吞噬他的灵魂吧,才三十个铜板?!”他低声咒骂。 接着,他又用匕首割开小羊皮口袋,在抽出一条金、银、铁、铜、锡、铅混合的锁链后,心中的万分希冀化为满腔芬芳,从嘴巴里喷出来。 “算了,至少有一节黄金,一节白银,融掉还能卖点钱。” 最后,他隔断链子,只取下金银,将剩下的全扔进河里。 “咕咚!” 锁链落水,好巧不巧正套在灰袍人脖子上...... ...... “你们竟把异鬼带到了布拉佛斯?让魔龙吃了你们吧!”海王托尔莫惊怒骂道。 新任海王是个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身高体壮,四肢修长,孔武有力。 “路过布拉佛斯而已,我们要去旧镇。”山姆道。 “如果能找到船,今晚就离开。”戴利恩接着说。 这时,有紫袍将军进入会客室,向海王报告道:“陛下,码头上有人见到一个青色斗篷人从守夜人的船上离开,一瘸一拐,右手还抱着一个黑羊毛包裹。” “啊,小异鬼没烧死,他被人拐跑了?”山姆惊叫。 乌尔马立刻行大礼,说道:“海王陛下,请您帮帮我们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