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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节


池晏到场的时候,阿瑟他们都已经把蛋糕和虾片吃的差不多了,商人们对着两样赞不绝口,恨不得今晚就把厨娘偷走——并且他们说不定真的干得出来。

    “喜欢的话就带点回去。”池晏让女仆今晚把厨娘带到她们的房间去住。

    “人”在这个时代也是货物,池晏不喜欢,但他能改变斯德丁,现在可改变不了圣城。

    离开了斯德丁,不归斯德丁管束,商人们的心思就活络了很多。

    池晏坐到壁炉边,跟他们闲聊起来。

    第一次聚会,池晏也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聊一聊他们最近都在做些什么,家里的粮食还够不够,准备什么时候回自己的领地。

    聊了一会儿,零食消化的差不多了,女仆们才开始上菜。

    先上的是浓汤,这是经过改良的浓汤,用的牛奶是过滤多次,煮沸后加入果汁的牛奶,腥臊味没有那么重,再加入一些根茎类作物,放点香料调味,总算不像池晏在庄园喝的浓汤那么难喝了,庄园的浓汤喝起来就是一嘴香料和骚味。

    里面还有卡托淀粉做的“珍珠”,“珍珠”没有加糖,本身没有味道,在浓汤里也不违和,嚼起来还挺有嚼劲。

    阿瑟就用小勺子把“珍珠”舀起来吃。

    浓汤上来之后就是前菜,前菜是鱼肉丸子,分量不多,但是粉白的鱼圆子,也加了一点点卡托淀粉,看起来晶莹剔透,吃进嘴里还有点卡托的清香,鱼圆中间填的有鱼鳞冻,咬开就有鲜香的汁水流出来,满口都是鲜味,鱼是用去腥的香料阉过两个小时才做剁成泥的,因此没有一点腥味。

    现在的人不爱吃鱼,就是因为鱼无论如何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并且还有刺。

    只有穷人会吃,有钱人还是更爱吃鸡肉。

    鸡肉有着天然优势,虽然柴了点,但这个时代有油水的动物本来就不多,脂肪含量都不怎么样。

    并且比猪肉和鸭肉味道好,不骚。

    养起来出栏挣钱也快。

    阿瑟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吃下去,人生大欲就是口腹之欲,阿瑟瞬间就被鱼肉圆征服了,吃完了自己那一份,还望眼欲穿的看着友人的盘子。

    这些菜的装盘也是有讲究的,池晏让厨娘每一份的分量少点,旁边再点缀一些绿叶,汤汁少少的放一点,不饱肚子,但好看,好看就昂贵。、

    正餐是香煎鸡胸肉,鸡胸肉用料腌好,然后用鸡油在平底锅上煎,再把鸡胸肉放上去,慢慢煎熟,煎得两面微微发慌。

    上桌的时候再在上面撒一点芝麻,旁边放一点绿叶。

    蒸馏过后的葡萄酒也被送上了餐桌。

    唯一让池晏有些遗憾的是,他现在还没把玻璃弄出来,不然玻璃杯盛放红酒,不仅是味觉,视觉上也是一种享受。

    池晏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十分圆满,阿瑟和其他人都像土包子一样赞不绝口。

    正餐吃完了,还有甜品。

    甜品准备的是焦糖布丁,这个坐起来更方便,只需要鸡蛋和牛奶,以及糖,现在天气冷,都不用制冰用来冻,窗台上放一会儿就好了。

    没人会不喜欢布丁,嫩滑甜蜜,像是吃鸡蛋羹,但又是甜的,牛奶用五层纱布过滤了很多次,要不是池晏不知道怎么弄出白醋,否则白醋用一比五的比例倒进牛奶里,腥味会更少,但现在这个程度也足够了。

    “布丁也给你们准备了一些,走的时候都带上吧。”池晏自己也用小勺子吃布丁。

    麻糖熬出来的焦糖不如白糖熬出来的好,没那么粘稠,颜色也不够焦,不过有焦糖布丁吃,还要什么自行车?

    阿瑟很不客气:“多给我拿点那个蛋糕吧,我妻子最近牙疼,正需要这种不用力咀嚼的食物。”

    池晏很大方:“让他们给你拿一篮,还想要什么吗?”

    阿瑟的朋友也自觉自己如今是池晏的朋友了,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也说:“这个布丁我很喜欢。”

    池晏就让女仆给阿瑟装一篮布丁走。

    商人们可不敢提这个——他们还得给池晏送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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