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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节



    大河:“你好好做事,挣得钱多了,去哪儿都行。”

    旁边的人都聚过来,大河清了清嗓子:“我去跟他们说一声,之后我不在,你们也别想能偷斤少两,到时候被抓住了还是会罚款。”

    商人们憨笑:“大人,我们可不是外面的黑心商,我们都是老老实实的,加入了商会的好商人。”

    大河的同族很高兴,也很激动:“大河!你带我们一起去吧?”

    大河摇摇头。

    同族们:“为什么?我们也想去圣城,听说圣城很大,有四个斯德丁那么大!”

    大河叹了口气:“圣城确实很大,也确实有四个斯德丁这么大,不过地精和矮人还有牛头人,在圣城是奴隶,这样你们也要去吗?”

    这些年轻的地精已经当了好几年的自由民,他们从一开始的不知所措,慢慢习惯了自由民的生活。

    当久了自由民之后,他们才发现当奴隶原来那么痛苦,当奴隶原来那么黑暗,现在让他们再回去当奴隶,他们宁愿做为自由民去死。

    地精们互相看看。

    大河笑了笑:“敢去的就跟我一起去吧,陛下没有说不让我带人去。”

    或许其它地方不知道国王已经换人了,但斯德丁这几个城市是绝对知道的。

    正因为池晏是现在是国王,他们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类似于“国王是我老乡”的感觉。

    更有安全感。

    这次大河准备跟老管家一起过去,他们这次没有带人族走,带的都是地精。

    牛头人不愿意走——他们工作稳定,不愿意出去冒险,矮人也不愿意走,他们的打铁房那么火热,工资又高,去了圣城还要从头奋斗,没必要。

    反而是地精们更有进取精神。

    至于精灵族,他们倒是很想去,但是不敢。

    毕竟他们在哪儿都是香馍馍,贵族越多的地方对他们来说越可怕。

    精灵族单兵作战能力强,但也没法一个精灵强过一堆人族,那精灵就不是精灵了,而是神。

    人族也没有想去的,他们都从往来斯德丁和圣城的商人口中知道了不少关于圣城的事,比如圣城的路还是泥巴路,街边依旧全是排泄物,穷人找不到工作,为了一口吃的卖儿卖女,而且圣城的贵族特别多,路上一辆马车失控都能撞死好几个贵族,贵族要是弄死了平民,都不必负什么责任,除非死得太多。

    “圣城还不如斯德丁。”

    这个说法迅速地流传开了。

    他们以前是羡慕住在圣城的平民的,毕竟那是圣城,总能找到工作,比他们这些人过得好。

    但不知不觉间,他们对圣城平民的艳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幸灾乐祸,洋洋自得的同情。

    大河挑人的时候,只有他自己带着的地精愿意去——有一小半还是为了支持他,不让他走的时候太难看。

    大河知道的时候哭笑不得。

    除了地精以外,戈尔也愿意跟大河一起走,他们俩自从以前合作过一次之后,两人就开始焦不离孟,秤不离砣。

    戈尔帮大河整理行李,大河看戈尔连地毯都想收走,连忙说:“不用了!我带几套换洗的衣服就行。”

    戈尔“哦”了一声,把大河叠好的衣服放进了箱子里。

    大河收拾的很快,前一天接到信,第二天早上就能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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