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垂眼睫,深色的眸子看着她,唇边带着冷笑:“意思就是,你要是再不滚,我倒是不介意用我手里的酒给你洗把脸。” 他是笑着的,可眼神却可怕。 可怕到让她不得不去相信,这事他真的做得出来。 所以她非常识趣的走开了。 见好就收,她得罪不起这里的任何一个人。 他们动动手指,就足够断送她的事业了。 杯子里的香槟喝完了,江丛羡又从酒保那拿了一杯,这次是度数更高的洋酒。 他来这儿也不为别的,就是图一醉。 喝醉了应该就能把脑子里的林望书赶走了吧。 可这还没喝醉呢,她怎么就从自己脑子里出来了呢。 还就站在他跟前,穿着一条蓝色缎面的裙子,肩带很细,锁骨和肩膀全部没遮住。 她更适合白色,江丛羡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她更适合白色了。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穿着白色裙子,在舞台上弹奏大提琴。 那个画面直到现在都没能从江丛羡的脑子里离开。 所以他给她买了很多条白色裙子。 他想看她穿。 但她身上的这条裙子,还是很好看。 她本身就是好看的,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像朵长在庄园里,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可是这朵玫瑰的刺太多了,光是往那一站,就足够江丛羡难过了。 他不想去看她,可是又控制不住的想去看她。 他太想她了啊,特别想。 想到他一见到她那张脸就难受的想哭。 他不常哭的,甚至可以说,他的眼泪稀少到冷血的程度。 可他最近经常哭。 半夜被噩梦惊醒了,就看着她的照片哭,失眠睡不着了,也会想哭。 他太想林望书了,想到情绪过激,开始反胃,然后一直吐。 吐到胃里没东西了,就开始干呕。 他什么都可以不要,钱,权,或是地位,甚至是仇恨。 他都可以舍弃的。他只要林望书,也只想要她。 可她怕他啊,她一看到他就想躲。 包括现在也是,她看见他了,拉着她朋友的手就往一旁走。 江丛羡身形微动,想跟过去,却又怕吓到她。 还是算了。 他又去喝酒了,把烈性洋酒当水喝。 孙朝刚跟着他爸到处给那些老前辈们敬完酒,看到江丛羡了,就端着酒杯过来了:“怎么着,今天美女可比之前那批质量好,这都没兴趣?” 男人没说话。 孙朝倒也不介意,这人本来就这样,性子阴晴不定的。 他愿意给你好脸色的时候就冲你笑笑,不愿意的时候,眼里根本就没你这人。 也不准确,因为他可能从头到尾眼里都没你这号人物。 无论他是温和的笑着,还是冷着一张脸的时候。 孙朝在某些方面佩服他,但他打心眼里是还是瞧不起他的。 白手起家走到现在这个高度,似乎已经足够让人佩服了。 可白手起家这四个字,也足够让他备受歧视。 什么圈子都会出现排挤的情况,他们这些人里,几乎都是祖祖辈辈富下来的。 钱倒是次要,社会地位和背景那些才是无价之宝。 哪怕林家倒台了,可他们对这个圈子的影响还在。 那些老前辈们看到林望书了,还是会慈爱的喊一声:“小书。” 只要她开口,也会给她提供人脉和帮助。 虽然那些帮助没办法解决她那个不靠谱的爹留下来的烂摊子。 但能做到这个份上的,也足以见到钱在这个圈子,不算是首要。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