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乐醉了,醉得不轻,绯红两颊常挂迷蒙浅笑,像红晕乍开的一簇桃花。她的笑,如她的脸,一样醉人。 可谭红尘没有醉,此刻的他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要清醒。他知道她的笑不属于他,而属于那个遥远的、未知的男孩。 ——横跨心灵与距离的界限,她还能对他笑。 这令谭红尘不禁想到,曾几何时,她是怎样的深爱着他?他又怎样狠心地伤害过她?早已遍体鳞伤的她,为何还对他执迷至此? 谭红尘轻叹一声,将王乐乐搀扶在身侧,顺长街一路前行。他不忍看到这个模样的她,想尽快找到宾馆,将她妥妥地安置好,用热腾腾的毛巾擦去她两颊的酒气与汗珠,也擦掉她藏在心里的泪,映在脸上的笑。 可事与愿违。凌晨的后街,依旧喧嚣鼎沸,车水马龙。大街上行人不绝,网吧,ktv,球馆,宾馆等场所更是生意爆棚。 谭红尘扶着王乐乐走了很远很远,未曾找到留有空房的宾馆。 他累了,有些走不动了,但他咬着牙,不曾止步。因为他知道,若他都感觉累了,那被酒精侵蚀得半醉半醒的王乐乐就更累。 他走着,越走越累,前路遥遥无期。 王乐乐也终于走不动了,她半张着眼,迷迷糊糊说道:“红尘,背我。” 谭红尘看着她,瞧见她脸上的疲惫,只好点头,蹲下身来,将她整个人都背起来。 尔后,谭红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他先前扶着王乐乐走的时候,感觉很累,现在将她背起来了,从力学角度分析,他承受的负荷更重,体能消耗更多,他也应该更累。可没有,当他把她背起来,他和她的肌体近距离接触时,他反而不觉得累了。 隔着一层薄薄的纱衣,谭红尘能感觉到王乐乐胸部,腹部,大腿,乃至是脸部传来的柔软触感,非常舒适。他还能感觉到她绵长平稳的鼻息,以及她的发丝轻轻搭在他颈子上的细微痒觉。 这感觉是如此的美妙,使他产生一种登临仙境、看到世外桃源的奇特既视感。 于是,此刻的她变成了一口活水不断的井,为他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 谭红尘的步子变大了,三步并两步,稳定而有力,快速走到下一家宾馆,柜台询问,并无空房,便又辗转下一家。 这一晚,他背着王乐乐跑了七家宾馆,几乎走到后街尽头,方才找到有空房的宾馆。而且这家宾馆很简陋,比之热闹路段的宾馆差了不止一个数量级。屋门有些腐朽,室内是漆黑的水泥地板,各种陈设也相对陈旧,总体来说,这家宾馆可能还比不上条件好一点的旅馆。但它确实是宾馆,至少大门口挂着“宾馆”的牌子。 到了周末,连这样简陋的宾馆也几乎爆满,由此可见,大学城的确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地皮。 谭红尘心想着,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以后一定想办法集资,在大学城附近开一家有模有样的店子,往后的大半生应该就衣食无忧了。 事实上,他爸妈都是非常能干的人,就算他不思上进,安心做一个啃老的“吸血鬼”,也能安逸地活一辈子。 王乐乐早已睡着,谭红尘便把她稳稳地放在床上,又替她打了一盆热水,将她脸上的汗渍与酒精都擦干净。 他看着她安详的睡脸,心里面忽然升起强烈的刺痛感。按照先前两人口头说好的交易,现在无论他把她怎样了,她明早也不会抱怨半句。 他的确起了生理反应,很想跳上床去,一把将她搂在身侧,缱绻旖旎,风花雪月一晚。 但他的理性总归没有丧失,并未变成丧心病狂的狼。他克制住生理上的冲动,转身就往外走。 此时此刻,他无比的清醒,他发现,他真的开始喜欢王乐乐了。纵使她在容貌与气质上远远不及蓝晨雨,他依旧喜欢她。 哪怕生来奇丑无比的女人,也一定有值得人喜欢的地方。简单的例子就是古龙大师所著的《孔雀翎》里的双双,她相貌奇丑且畸形,并且是个瞎子,但高立依旧深爱着她。 王乐乐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