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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


咳!
  说错了,重来。
  每次,林北一看到这位,都会由衷的感叹: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咳咳!
  拽文结束。
  咱们书归正传。
  众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美女什么的,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统空间里,教训过舔狗小统,林北顺手,绝对是顺手,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绝对是恰好,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
  我知道。
  看到这……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
  林北他变了,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变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这么想……
  那我只能说:
  你实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罚你,返回第一章,重头重看。
  好好复习一下“林北”学!
  因为……
  一接过饮料,赫敏就红着脸,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
  “谢谢!”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获得青铜礼盒一只,打开青铜礼盒,获得小熊内内一条!”
  “小熊内内?”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声:我青回,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
  凯沙,纲手,莫甘娜,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
  不得不说……
  青春少女的味道,还真有点怀念!
  当然了。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
  现实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们该跑步了!”
  “嗯!”
  赫敏点点头,也迈开步子,跟林北一起,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
  其实……
  林北跟赫敏认识,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每天早起晨跑,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
  于是……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发的pao(跑)友。
  在这期间……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不过是日常罢了。
  也因此。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赋。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
  这一点,无论是在原著,还是电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现的清清楚楚。
  就说一点。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语。
  即可施咒。
  而能否无声施咒。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
  两个巫师战斗。
  一个还没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让对方有所防备。
  另一个。
  则挥一挥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
  这两者的差距,会有多大?
  如果还不能理解。
  简单解释一下:
  斗地主,玩过吧?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就好像是明着牌,在跟别人玩斗地主。
  一个明牌,一个不明牌。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
  不会无声施咒。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
  而让人感动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扯着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说老实话。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伏地魔的灵魂碎片,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说……
  如果能选择的话,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而不是哈利的。
  不过……
  没办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勉强凑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林北和赫敏总觉得,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
  而到这。
  也就意味着。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
  因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惯例……
  应该是这样!
  可这次,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M.DXSzx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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