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 说错了,重来。 每次,林北一看到这位,都会由衷的感叹: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咳咳! 拽文结束。 咱们书归正传。 众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美女什么的,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统空间里,教训过舔狗小统,林北顺手,绝对是顺手,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绝对是恰好,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 我知道。 看到这……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 林北他变了,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变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这么想…… 那我只能说: 你实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罚你,返回第一章,重头重看。 好好复习一下“林北”学! 因为…… 一接过饮料,赫敏就红着脸,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 “谢谢!”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获得青铜礼盒一只,打开青铜礼盒,获得小熊内内一条!” “小熊内内?”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声:我青回,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 凯沙,纲手,莫甘娜,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 不得不说…… 青春少女的味道,还真有点怀念! 当然了。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 现实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们该跑步了!” “嗯!” 赫敏点点头,也迈开步子,跟林北一起,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 其实…… 林北跟赫敏认识,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每天早起晨跑,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 于是……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发的pao(跑)友。 在这期间……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不过是日常罢了。 也因此。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赋。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 这一点,无论是在原著,还是电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现的清清楚楚。 就说一点。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语。 即可施咒。 而能否无声施咒。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 两个巫师战斗。 一个还没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让对方有所防备。 另一个。 则挥一挥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 这两者的差距,会有多大? 如果还不能理解。 简单解释一下: 斗地主,玩过吧?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就好像是明着牌,在跟别人玩斗地主。 一个明牌,一个不明牌。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 不会无声施咒。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 而让人感动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扯着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说老实话。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伏地魔的灵魂碎片,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说…… 如果能选择的话,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而不是哈利的。 不过…… 没办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勉强凑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林北和赫敏总觉得,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 而到这。 也就意味着。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 因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惯例…… 应该是这样! 可这次,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