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累死我了,今天收的人参太多了,根本忙不过来。” 一间精致的院子内,一位穿着长衫的男子,挽着袖子,咕噜咕噜地喝茶。 温顿道:“老三,快做饭,饿死我了。” “阿爹,马上就好了。”屋里传来一位女子的娇声。 温顿砸了砸自己的大腿,真是痛并快乐着。 自从入住海口后,不接住的好了,冬天不用怕冻着了,夏天也凉快了许多,而且吃的也好了。 食物还是那些食物。 不过烹制的方法多了很多,不像原先的时候,大部分就是烧烤了就吃。 他低着头,摩挲着右手指的宝戒,上面镶嵌着深绿色的大宝石。 穿戴明显是土豪。 原本就是部落的酋长,来到海口之后,部落打散,他获利最多。 朝廷见他有功,封了他一个小官。 管这片的治安和一些其他的闲杂碎事。 虽然挣得不多,但也混个温饱。 后来他自己又发现了一条生意门路,大明人喜欢林子里的人参,温顿也不懂,为什么那叫人参。 以前没大明的时候,他们把那个叫做白根。 林子里多的是。 以前根本没人挖这些东西,从来都没有把他们当做宝。 可是后来他们突然发现。 渐渐的有来自大明的商人打听这种东西。 还把他们称作人参,不老草。 据说人吃了之后,会补阴滋阳,长命百岁。 后来,就多了一些人开始专门挖人参。 然后再把这些人参卖给大明的商人。 地里长的那些东西,能卖不少钱。 这一下子就引起了温顿的重视,他也开始加入了这个行列。 他人脉广,专门去收那些偏远部落的人参,然后再贩卖,相当于一个中介,不过往往能获得大量的利润。 一根百年的人参收的时候大约就一两白银,但若是卖给大明的商人,能卖10两白银。 这其中简直是暴利,和抢钱没有什么差别。 所以他现在过得十分好。 “铛铛铛。” 外面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温顿头也不抬,大口吃着饭。 嘴里含糊不清道:“老三,去开门。” “是。” 温顿猜测道,可能又是一些原来的手下来找他来调节一些事情。 虽然心里比较厌烦,那还是要干哎。 “你是?” “这里是温顿家吗?” 温顿厌烦地抬起了头,还是站立了起来,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事情。 结果刚一回头,就顿住了。 只见门口,站着两个人。 一位穿着青灰色的衣衫,是督查局的兵,这个不是重点,在小兵左侧,站着一位青年。 一身白衫,梳着读书人的发髻,不过容貌间依稀有些熟悉。 然后他就看到了惊人一幕。 只看到那位青年双手举起,深深行了一礼,声音醇厚道:“不孝儿,拜见父亲大人。” 轰! 他的脑袋犹如被黄吕大钟撞了一下。 瞬间脱口而出:“狗小子!” 噗! 温小山差点破功,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人叫他这个名字了。 这是他小时候的名字。 温小山的额头浮现出一条黑线。 不过听到这熟悉的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