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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得很简单,根本就不是用来待客的:居中一张长条矮几,近前散放着坐垫;左右两个檀木书柜,柜门嵌着玻璃;南窗下一张四方桌,两把圆椅;北窗下设有琴台。

    唐修衡坐在矮几一侧,正在批示公文,听得她的脚步声,唇角上扬,“这么早?”

    “嗯。”薇珑笑着走过去,“你还不是一样。”

    唐修衡放下手里的笔,拍一拍身侧的坐垫,又取过一支写大字用的狼毫,“给你的。”

    “……”薇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她从没习过大字,笔再好,也没用武之地。想推辞,觉着不合适,这怎么也算他一份心意;不推辞,又有点儿埋怨他:不是很了解她么?眼下这是唱的哪出?

    唐修衡瞧着她别扭的样子,笑容分外愉悦,“要不要?”

    薇珑坐下,接过那只狼毫,“自然要,拿回家供起来。”终究是有些不满,“这辈子,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这个啊?”

    唐修衡扬眉一笑,“不是已经送过两件了?口供、裁纸刀。”

    “不算数。那两样厚礼,你是别有用意。”

    “的确。那你说说,想要什么?”

    “……没想过。”薇珑瞧着手里的笔,“可不管什么,总比送这么……实在的物件儿要好点儿吧?”前世他没送过她什么,不觉得遗憾,今生拿到这个礼物,反倒有些哭笑不得。

    唐修衡轻轻地笑起来,“嗯,下次用心些。”

    薇珑则在这时候发现了端倪:狼毫的笔管顶端一小节,似是可以旋开。她试着一拧,果然。

    “是不是还藏着别的?”她笑着侧头看他。

    唐修衡却不言语,拿起笔来,继续批阅公文。

    “还卖关子。”薇珑晃了晃笔管,听到里面有声响,更为期待,笑盈盈地把笔管顶端旋开。

    唐修衡蹙了蹙眉。这小丫头真是可以,不习大字也罢了,居然连这种笔都没拿过?——只要拿过的人,笔一到手里,就知道分量不对。

    好吧,这次他高估了她。

    薇珑右手将笔身倒转,左手摊开来,接住落出的物件儿。

    很纤细的银链,缀着一颗红艳欲滴的小小果实。

    是生于南国的红豆。

    她为之动容,沉了片刻,唇畔绽放出欢悦的笑。

    唐修衡道:“不贵重,郡主不要嫌弃才好。”

    薇珑侧头瞧着他一本正经打趣自己的样子,心海柔软的一塌糊涂。“不,我很喜欢。”她坦诚地道。

    唐修衡第二次放下笔,“帮你戴上?”

    “嗯。”她点头,“是你亲手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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