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对方的心思,未果,只能没好气地想,肯定是个大笨蛋,谁会愿意离开程诺文? 他打起精神,看向手里的礼物,想象程诺文会摆出怎样的表情——最好没睡,就算睡了,也要敲门叫他起来。 按下指纹锁,丁昭推门进屋。程诺文在家,也没睡。 不止他。 有个陌生人正挂在他身上,亲热地与程诺文耳语。两人坐在餐桌边,贴得极近,地上几件衣服,缠绵得分不清是谁落下。 那张餐桌,他和程诺文一起办公、吃宵夜、看叉烧在桌底打滚的餐桌,记录过很多他们共度的长夜。 有几次晚归,程诺文给他留灯,他进门时看见,心里暖和,就会在桌边坐一会。休息的同时,望向主卧紧闭的那扇门,偷偷想那里什么时候可以对自己开放。 现在,这张黑胡桃木长桌不过是程诺文增添性趣味的场所。 程诺文身上的人,不同张脸,一样漂亮得追不上,与自己截然相反。他发现丁昭,不恼,也没惊慌,露出几分好笑,挠程诺文下巴:“可以啊你,今晚要玩三人行吗?” 购物袋掉到地上,丁昭去捡。程诺文捏住帅哥脖子,“别乱讲,”他分出眼神给丁昭,“租客而已。” 那是程诺文能给出的最冷淡的模样。 帅哥眨眼,他生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略有歉意对丁昭道:“我以为你也是呢,不好意思,今晚要是听见什么奇怪的声音,麻烦你当听不见,好吗?” 说完他拍程诺文后背,“还不肯起来?都说客厅冷了,非要在这里做。” 丁昭背过身,克制全身力气,他蹲着,假装解鞋带,嘴里说你们忙你们忙,我马上就回房间。再抬头的时候,客厅哪里还有人,早回屋了。 自从那次被人撬门,说程诺文顾忌邻里也好,爱护狗儿子也好,他几乎没在丁昭面前再带人回来。这么久了,丁昭都快习惯程诺文收敛习性,以为他有所转变,却忘记,当程诺文真想伤害谁,他会有多无情。 他工作、待人,实际都是一个样的。他不怕被记恨,不如说,他希望别人恨他恨到放弃。 回房关门,客房门板薄,程诺文那间主卧隐约传出声音。丁昭划开手机,他手抖,划了几次才解锁,随便点开一首歌,调高音量。 上月大扫除,他找到一副耳机,以前程诺文娱乐时,他常用来躲避噪音。耳机被叉烧咬得面目全非,他就顺手扔了,丢进垃圾桶还有点乐,想,可能再也用不到了。 原来潜意识也觉得,只是可能而已。 他躺到床上,仰面躺,没过半分钟,感觉呼吸不上来,只能坐起,手掌抵住胸口拼命揉,好像这样做可以化解一丝这具身体内部绵延不断的痛楚。可惜效果微弱,他越揉,那里越疼,疼到唯有大口喘气,才能好过一些。 丁昭这晚失了个大眠,几乎没有入睡,六点多听见鸟叫,身体实在困倦,合眼眯了一会,再醒已是九点半。 还没遛狗,他想起叉烧,立即起床,匆忙出房间,没想到在厨房撞见昨晚那位帅哥。人还没走,上面套了件t恤,下面只穿了一条平底裤,正站在平时他站的那个位置煮小馄饨。 帅哥发觉视线,回过头,送上灿烂笑容,“morning,室友!”他指了指锅,“要吃早饭吗?我看冰箱好多小馄饨啊。” 他穿着程诺文的t恤。丁昭帮忙洗过,当时水洗标研究很久,生怕洗坏了惹程诺文生气。程诺文的衣服总是整洁,洗完要熨,力求干净平整,他拼命做到,不想让程诺文失望。帅哥却不管,他往碗里放两勺酱油做汤底,碗太浅,酱油溅出来,在程诺文的白色t恤上留下几团污点,他也不在意,手一抹,脏了,起褶了,继续哼着歌在锅里搅来搅去。 脚边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凑过来,叉烧难得没在早上闹他赶快下楼。丁昭想抱小狗,听见对面声音:“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