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灰色车站回到酒馆的时候,突然话题就到了枪支身上。 我想了想,“路飞的枪的确是我给他做的啦,不过也还多亏了艾斯。” 想到从前苦恼于要怎么给小朋友送礼物,天天巴着艾斯询问、他脸红又不躲开的场面我就觉得可爱。 或许是因为雏鸟情节,看着他口是心非侧过头、偏偏耳朵都红透的样子,极大地满足了我难得的顽劣。 “艾斯,没有你我怎么办呢艾斯?” 我托着脸,光脚踩在地上,埋头打磨抛光的男孩见了又炸毛:“你的袜子呢?” “啊,因为弄脏所以不想穿。”我哀愁地埋怨,“白色袜子真的好容易脏。” “谁让你喜欢在山里穿那种皮鞋啊!” 脸上的雀斑都在嘟囔,眉毛飞出天际,“你真任性欸。” “唯独不想被你这么说。”我气鼓鼓地撑着脸,看他握住枪口,递过来手枪:“现在不会刺到了吧?” 我贴着管身摸到尾,确定这次不会再有突如其来的硬刺扎到手指,温热带着些许湿意的体温还烙印在上面,我满意地冲他点点头,准备套上鞋子回家。 “?你就这么回去?”他拧起黑浓的眉毛,抱手看我。 “难道艾斯想要背我吗?”我看着他不到胸口的身高,又惹来他狠狠的一眼。 “总有一天会比你高的啊!等我一会!”抛下狠话的艾斯很快攀爬到树上,这里的森林树木高大,通常十个我都不能拉圈围住。 不一会,他拿着宽大的叶片回来,棕绿色的细长脉络带着零星水珠,被洗干净的叶子仔细缠在我的脚上,头一次这样尝试的我大感新奇:“好厉害!艾斯怎么会想到这个办法?” 他撇撇嘴:“待久了就会了。” “没有他的话,我会很苦手。”暖色的灯光照在清澈的橙色液体上,我对身边的贝克曼说道。 自从上次和他们在一起喝酒,结果因为果酒喝醉,被香克斯狠狠嘲笑后,我就重新喝回了橙汁。 反正玛琪诺的果汁都很甜。 “怪不得路飞整天喜欢拿着那把枪晃悠,原来是你和艾斯做的。”男人穿着V领的贴身袖衫,简单利落地束住腰身,“那小子,可是吹嘘他的拳头和枪一样厉害呢。” “嗯,现在也可以这么说吧?” 想到上次他们兄弟打架,路飞伸长手臂想打艾斯,结果反被大哥摆了一道,自己砸到脸上去变得鼻青脸肿。 我轻轻咳了一声,克制自己的笑意。 “话又说回来,大家都在用枪。” 我看着捆在对方腰上的长枪,不仅是光明正大扛枪的贝克曼,耶稣布更是团里鼎鼎有名的神枪手。 “啊,毕竟确实好用。”贝克曼黑色的眼睛扫我一眼,落在大腿处的枪套上。 冷硬的皮革束着雪白的腿肉,对比鲜明。 我掏出枪支,向他介绍自己的爱枪。 “芙蕾雅,这是贝克曼先生。” “贝克曼先生,这是芙蕾雅。” 他气定神闲:“你好,芙蕾雅。” 我饶有其事:“她也说很高兴认识你,贝克曼先生。” 话题一旦打开就滔滔不绝。 “芙蕾雅这个称呼,在我的国家,其实是指另一种武器。”我用软布细细地擦拭轻盈的线条,“没想到她竟然同名,冥冥之中也觉得很神奇。” “武器的名字可是很重要的。”贝克曼不紧不慢的姿态让我格外多看他一眼,年长的副手历经千帆、沉淀下来的气质格外有味道。 “贝克曼先生,你的枪打人痛吗?”m.dXsZ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