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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路中岳留在本市的理科大学读书。在南明路上依依惜别,两人拥抱着大哭一场,申明唱了一首歌,是李叔同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那是二十六年前的往事。

    此刻,路中岳是一个逃亡的通缉犯,隐身在人群深处,回想这辈子所有的起伏坎坷,不都是拜这个死于二十五岁的好朋友所赐吗?

    而他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另一个人——他叫路继宗,今年十九岁,是路中岳的亲生儿子,唯一的。

    这辈子注定不可能再有了。

    他在这座南方小城隐藏了一年,时不时观察陈香甜与路继宗母子。当年喜欢过的女子,早已不能再看了,差点被自己扼杀的孽种,却如同春天的野草般茁壮——最要紧的是,这孩子的相貌完全遗传自路中岳。

    路继宗每天闲着,要么无所事事地看a片,要么去网吧通宵打游戏,却给自己赚了几十把砍刀,直到妈妈揪着他的耳朵拎回来。他很少主动跟人说话,也没有朋友——除了游戏里的战友们。

    不会有女生喜欢他。

    他总是低下头,露出额头上浅浅的青斑,冷酷地压着眼神看别人,令对方产生某种畏惧。有一晚,他在网吧里打dota,旁边有个家伙骂了他两句,说他是没有爸爸的野种,妈妈是个烂货。他立刻变了个人样,宛如凶神恶煞附体,冲上去痛打了对方一顿。那家伙是黑社会流氓,在小城横行霸道惯了,没人敢动一根毫毛,这回却被打得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出现在他面前。

    多少次路中岳都忍住了冲动,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担心只要暴露自己身份,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有个女子偶尔会去路继宗家里,每次提着各种水果与礼盒。她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穿着打扮看似朴素,气质却格外出众,仔细看她的脸是真心漂亮——路中岳不认为陈香甜能交这样的朋友。

    她似乎很得路继宗的信任,两人有时会一起逛街,让人有种姐弟恋的错觉。

    不过,路中岳断定她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某个大城市。他有几次悄悄跟踪那个女子,发现她是在城外苗寨支教的老师,又从寨子附近打听到了她的名字——欧阳小枝。

    最近让他疑惑的是,快一个月都没见过路继宗了,同时姓欧阳的女子也消失了。

    我的儿子去哪了?

    这个疑问憋了许多天,路中岳终于按捺不住,在某个春天里的深夜,敲响了陈香甜的房门。

    “你是谁?”

    将近二十年过去,这个女人早已认不出他来了。

    路中岳低着头,把脸藏在门外的阴影中:“你儿子去哪里了?”

    “啊?”这个中年女人顿时慌了,“继宗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没有。”

    他又往里走了一步,整张脸暴露在灯光下,尤其是额头上那块青色印记。

    陈香甜后退半步,眯起眼睛盯着他,有些恍惚地摇摇头:“你是——不可能!”

    “就是我。”

    反手把门关上,他小心地走入房间,屋里乱七八糟的,散发着油烟味。

    “路中岳?”女人抓着他的肩膀,仔仔细细端详这张脸,又惊恐地松开手,躲藏到角落中,“冤家!”

    “久别重逢,你不高兴吗?”

    陈香甜浑身颤抖:“我……我……只是没想到……”

    “你以为我早就死了吗?”路中岳伸手抚摸她略显粗糙与松弛的脸,“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你的——199m.dXsZX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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